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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水业市场化改革的战略与实施

时间:2006-12-05 来源: 作者:张悦(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副司长)

清华大学和中国水网主办的这次第三届水业战略研讨会――典型案例的分析,我认为有重要的借鉴和实践的意义。中国有句古话:前车之鉴,后车之师。希望大家能通过此次会议,通过总结回顾中国水业的改革历程,从一些典型的自来水、污水改革过程中先行者的实践经验中获益良多。

这次会议得到建设部城市建设司的支持,因为其主旨和建设部推进市政公用市场化整个进程是一致的,我们也希望在这次会议上听到来自方方面面的一些意见和建议,包括一线基层的,地方政府部门的运营管理者,投资主体,咨询公司,法律工作者等等,以指导和督促我们的工作。在这一个民间的研讨会上,大家可以畅所欲言,自由提问,我也代表建设部祝愿本次会议圆满成功。

首先,我想谈谈我们在水业改革里的一些思路,以及水业改革的历程和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包括监管体系的建立,行业指导发生的一系列变化等。整个水业的改革,应该说来自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过程中对于投资资金的需求,来自于对效率提高和服务质量不断改善的要求,也来自于整个政府部门职能转变的过程的体现。

一、城市水业市场化改革进入第三阶段

第一阶段,打破垄断,开放市场。变革市政公用事业,尤其是水业,主要由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业在政企不分的背景下来建设、运营和管理的情况。过去的政府部门,实际上是水业的微观的操作层,是直接进行投资、建设和运营的主体。开放的第一个要求,就是要不论市场主体的性质,国营的,社会资本的,包括民营和国外资本,允许并鼓励他们进入这个市场。2002年底,建设部颁布了关于推进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改革的意见,明确了城市水业改革与推荐市场化为主要方向。以招商引资为起点,逐步规范扩大市场准入,打破区域的行业的垄断,与此同时,我们不断的在改革水价,形成符合市场经济的水价形成机制,同时会同有关部门,下大力气,提高污水处理费。因为水业改革的市场化的基础是价格机制,这是推动改革的前提。应该说,这一阶段取得的成果,还是比较明显的。

第二个阶段,建设部颁布了基金管理办法,并引入竞争机制。2004年5月开始实施的市政公用行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开始要求比较规范的建立包括城市供水和污水处理在内的特许经营的制度,把特许经营作为一种主要的模式,在中国水业改革里实践,来应用。在价格方面,提出了全成本的价格的概念,强化了准入过程里的竞争机制,所以竞争机制的引入和用制度来要求,是我们第二阶段的主要特征。因为只有竞争,才能在投资建设和运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消耗方面体现它的优势。这也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和主要的特征。当然对于市政公用事业,尤其在城市水业,竞争应还是准入性的竞争或者讲有限竞争。因为它本身的自然垄断性,不可能是完全市场自由竞争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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