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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途径比较研究

时间:2006-12-05 来源: 作者:

    2长株潭交叉持股方式

      
在国有企业改制中,国家控股企业间的交叉持股是解决股权过度集中,实现产权多元的一个有效途径。德国、日本的许多企业在60—70年代的发展中曾广泛采用这一模式,这一模式也是解决国有企业政企不分问题的一种可行办法。

       
近年来,湖南省人民政府作出了加快长株潭经济一体化的重大战略决策,并要求三市融城,基础先行的发展原则,这为长沙、株洲、湘潭三市自来水公司交叉持股创造了政策环境。长沙市自来水公司有6个水厂,生产能力135m3/日,资产13亿元,株洲市自来水公司4个水厂,生产能力125m3/日,资产4亿元,湘潭市自来水公司3个水厂,生产能力425m3/日,资产34亿元。三家近几年均略有赢利。

      
根据20026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的《长株潭城市一体化规划》,提出加快基础产业和设施的联网建设,为长株潭一体化构筑开放、畅通、高效的基础设施硬环境,立足于为长株潭特大网状城市群的形成和产业一体化的发展服务的规划要求,三市供水产业可以整合资源、优势互补、统一规划、做大做强。首先三个水司通过资产评估;确定好总资产及净资产,在理顺好劳动关系前提下,通过相互参股或股权转让、股权置换多种形式,相互持有股份,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股权结构。

      
三市自来水公司通过这一产权制度改革,用产权结构建一个跨地区、跨城市的城乡一体化的大型水务产业网络。构建后,通过按股权比例,成立股东会,
董事会,形成产权多元化的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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