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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污水处理事业现状及今后发展的趋势

时间:2007-01-23 来源: 作者:


  (5)要充分利用经污水处理厂净化后的再生水。
  为使再生水得到充分的利用,有关部门应出台明确的优惠政策和必要的强制性政策。
  A.优惠政策
  凡是能够利用再生水的工厂、企事业单位和居民都能享受优惠的自来水水价。(额定指标内的自来水用水量)
  凡积极使用再生水的单位和个人,其原核定的自来水用水指标不予减少。
  B.强制性政策对能够使用再生水的工厂、企事业单位(再生水水质能达到用水水质标准)而无正当理由却不接受使用再生水的  单位进行宣传,协助解决思想技术问题,并采取加倍收取自来水水费的临时措施,使其很快接受使用再生水。对仍坚持不使用  再生水的要核减其自来水用水指标。
  (6)污水处理转制后,由行政事业性单位转为企业经营型实体,不能把这个企业办成追求高利润的企业,要办成千方百计节约能耗,降低成本的企业。污水处理厂又是保护环境治理污染的企业,应当享受政府颁布的各种减免税的优惠政策。
  7、再生水回用
  污水经过不同深度的处理后,成为了人们的第二水资源。面对淡水资源的宝贵要求人们重新认识再生水,渠道拓宽,要因地制宜根据需要确定利用途径,可以从以下几种利用途径选择:
  (1)城市污水经过二级处理后均达到农业灌溉用水标准。
  (2)工业用水应在二级污处理厂的出水基础上根据工厂、企业用水水质的不同标准,由工厂、企业再进行进一步的处理,达到不同行业的用水水质标准,做为生产辅助用水以达到节约优质淡水资源的目的。
  (3)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出水再进行进一步处理即可做为生活杂用水使用。可用于市政,园林,小区坑塘补充水、小区道路喷洒水、树木、草坪、鲜花浇灌水等。经消毒后还可用于家庭卫生间冲洗马桶。
  (4)补充城市二级河道用水,改善城市景观,同时也为河道两岸再生水回用单位提供了输水渠道。
  (5)水利用现有的坑塘兴建简易水库,将这部分再生水储存起来做为备用水源,避免宝贵的淡水资源的流失和浪费。
  (6)再生水可以做为回灌水的水源之一,但要经过进一步处理,达到地下水回灌的水质要求方可回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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