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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保总局等部门落实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
时间:2007-08-22  来源:  作者:毛磊、宋伟
 
 

       记者报道:正在北京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提交了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实施情况意见和建议的报告。

  去年8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盛华仁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作了关于跟踪检查有关环境保护法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也提出意见和建议。

  对此,国家环保总局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农业部、卫生部、三峡办、南水北调办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了整改落实措施,特别是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的落实。

  为落实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国家环保总局已与全国31个省(区、市)人民政府及六大电力集团签订了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责任书,明确了总量削减的职责和任务,出台了水污染物和二氧化硫总量分配指导意见。目前,各省(区、市)已将减排指标分解落实到地市和重点排污企业,污染减排的约束性指标开始发挥导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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