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8月7日电
记者从财政部获悉,为加强政府机构节能工作,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导向作用,我国将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在积极推进政府机构优先采购节能(包括节水)产品的基础上,选择部分节能效果显著、性能比较成熟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
根据规定,各级政府机构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对部分节能效果、性能等达到要求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以促进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降低政府机构能源费用开支。建立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管理制度,明确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和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类别,指导政府机构采购节能产品。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由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负责制订,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展改革委门户网、中国节能节水认证网等媒体上定期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