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陈启伟昨天以书面形式发布了《上海市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了上海节能减排工作的主要目标:到2010年,全市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比2005年下降20%左右;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2005年削减15%,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5年削减26%;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0%;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6%以上。加快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把经济社会发展真正建立在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础上。
为实现节能减排工作主要目标,必须加大本市经济结构调整力度。一是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二是扎实推进电力工业“上大压小”工作。三是从源头上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四是积极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五是加快形成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
《实施方案》明确了上海节能减排工作四个突破重点:加快实施十大节能重点工程;着力抓好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建设;落实重点领域节能减排任务;强化重点单位节能减排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