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今年在中央财政中新增70亿元,主要用于支持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工业锅炉(窑炉)改造、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等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并对企业按节能量进行奖励,这只是中国政府采取的鼓励企业节能降耗的最新举措之一。
在刚刚于沈阳结束的全国千家企业节能工作会议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解振华透露了一系列中国政府已经和即将采取的各种奖励和限制措施,而所有这些措施的目的都是一个——降低企业单位产值(产品)的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除了对节能进行奖励之外,政府还将采取严厉措施控制土地、信贷两个闸门,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低水平扩张。”解振华透露,对未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将严格控制国家安排投资或核准的项目,加快建立淘汰落后产能退出机制。与此同时,今年要启动重点企业与国际国内同行业能耗先进水平对标活动,推动企业加大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力度。
改革开放近30年来,中国的经济社会面貌发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变化,与此同时,经济增长也付出了沉重的资源环境代价。2006年中国国民生产总值仅占世界的5.5%,却消耗了世界50%左右的水泥、30%的钢铁、15%的能源。水污染、空气污污染、酸雨等环境污染现象严重,一些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重金属、辐射、电子垃圾等新的环境问题也在不断增多。
中国的执政者意识到,必须改变以大量消耗资源、破坏环境为代价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2006年3月,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到2010年单位GDP能耗比2005年下降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减少10%,并作为具有法律效力的约束性指标。国务院相继召开一系列会议,研究部署节能减排工作。2006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作为宏观调控的重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