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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执法效能是这样提高的

时间:2010-09-14 来源:中国环境报第3版 作者:黄慧诚 崔妙灵

2009年,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环保局共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100宗,同比增加200%以上;处罚金额达254.6万元,同比增加700%,处罚金额升幅比例居佛山5区之首。

实施量化考核、设立基层环保所、实施网络问政、建立环保信息员制度,一年多来,高明区环保局以强化环境执法为突破口,创新思路,内强素质,外塑形象。

2008年底,高明区环保局在全区政府部门考核中倒数第一,经过一年努力,2009年排名有所上升,网络民意测评更是升至中上游位置。随着高明区蓝天白云的增加和母亲河沧江水质的改善,市民对环保局的埋怨少了,取而代之的是更多的肯定、理解和支持。

看着环境一天天变好,一年多前从公安战线调任环保部门的高明区环保局长王健尧坦言,如今已爱上了环保这份平凡而伟大的事业。

实施量化考核制度,确保廉政执法、公正执法

打铁还需自身硬。高明区实施量化考核,严格管理纪律,建立廉政制度,提高行政效能,努力造就一支纪律严、作风正、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环境执法队伍。

“辖区内重点污染企业排污口按规范建设得1.5分,只要被上级环保部门发现或经举报查实有一家私设排污口的,此项不得分。”

“环保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主体、权限、内容、程序合法得1分;无违法行政、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得1分。每有一起违法扣两分,并取消评优资格。”

这是2009年以来,高明区环保局对环境监察分局制定的量化考核体系,共有28类40项指标。根据考核办法,高明区对环保工作目标完成前3名的优秀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环保工作目标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量化考核制度在实施中经历了从抵制到适应再到拥护的过程。”据高明区环境监察分局副局长杜伟斌介绍,量化考核为各部门的工作指明了方向,更重要的是做到赏罚分明,并以此作为干部提拔的依据,让大家心服口服。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2009年6月17日,“环保局干部迟到一分钟被警示”的新闻上了当地电视,让大家看到了高明区环保局严格依章管理、按规办事的态度。

2009年,高明区环保局严格按照考核制度,对属下各部门共25名同志发出了警示书,发出纪检通报5份,对13名同志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对工作认真负责、各方面做得较好的同志进行奖励。

不仅如此,高明区环保局还将依章管理和按规办事的原则,推向对外管理,确保廉政执法、公正执法。

据杜伟斌介绍,环保局每个部门都有一定的工作经费支配。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严格执行规定,在工作中做到不吃企业的饭。

为正确处理环保局与治污企业的关系,区环保局将所有具有资质并备案的环境工程公司、环评单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企业制定名录,并公布在环保局网站上,供企业自主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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