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热点专题 >> 事件专题 >> 环境执法 >> 地方 >> 

潘岳怒斥地方保护伞 坦言一次比一次吃力

时间:2010-09-15 来源:经济观察报 作者:

记者:与前两次“风暴”相比,这次涉及的项目和资金比前两次少一些,请问这次“风暴”跟前两次相比有什么变化?

潘岳:主要变化就在于“区域限批”政策。这是环保部门首次使用这一政策。此次执法行动直接查处的金额表面上看,似乎比前两次略小一些,但是因为“区域限批”而可能停止和延缓的项目金额也许会达十倍以上。所以,无论从波及的范围还是力度上,此次环保执法都要超过前两次。

为什么要使用“区域限批”政策呢?是因为我们深刻感到,中国的经济增长方式转型已经到了一个关键时刻。2006年,降低能耗4%和主要污染物减排2%的目标没有完成,反而有所上升。这是为什么呢?

因为GDP增长中很大一部分是固定资产投资,投资中很大一部分是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这种增长方式不改变,节能降耗、保护环境的目标就永远实现不了。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2007年要“把节能降耗、保护环境和集约用地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面对这样的形势和任务,以往温和的环境管理手段已经不合适了。我们需要更震慑力的手段。

在2006年12月新开工项目清查专项工作中,我们已与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国家安监总局等七部委形成共识,今后将逐步对各项建设程序执行不力的地区,采取暂停项目审批或核准。环保总局此次先行试验。如果可行,也能对其它部委提供借鉴。如果各部委都能这么做,就能让中央宏观调控的政令得以更加畅通,就能在各方面更好地落实科学发展观。

记者:经过前两次“风暴”,公众意识到,借助“环保风暴”来提升中国的环保工作,其实并不是一种常规的管理办法。那么,环保总局之所以采用这种非常规手段,是否跟中央的环保政策在地方总是失灵有关?

潘岳:是的。在法律上,我们没有权力撤掉包庇污染的地方官员的职,也不能够直接关停污染企业,就算罚款,也就十万二十万,特大事故不过100万。行政体制上,地方环保局的财政和升迁都归地方政府管,一些地方环保部门变成了地方政府的“项目经理”和污染企业的保护伞;甚至有的地方环保局局长要举报当地污染只能写匿名检举信。在这样一个权也不够、法也不够的情况下,中央的环保政策要么失灵要么大打折扣。这不光是我们的困境,也是整个宏观调控的困难所在。

用正常制度处理是我们的首选,但在许多人漠视正常制度的情况下,该怎么办呢?首先我们不能等。一部法律的出台要好几年,管理体制的改变可能更长。等到那一天,环境问题可能已经积重难返了。我们得在现状下想出新的解决方案,“区域限批”就是我们的创新。

其次,新的制度不可能凭空产生,必须通过多次博弈建立起来。一次“环保风暴”就是一次和地方利益、行业利益、部门利益进行的博弈,每一次都确立一个新的规则。案例的累积和法律的出台才能最终建立起制度。所以,不得已而为之的“非正常手段”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建立起正常的制度。更何况,“区域限批”本来就有十种法规依据,也并非什么“非常手段”,只是我们平时忽视而没有使用罢了。

记者:在这次被点名的名单中,四大国有电力集团的名字很醒目,还有对四大地区的批评,请问环保总局这次的点名是如何考虑的?

潘岳:主要是按82个严重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钢铁、电力、冶金等项目集中反映出的主要问题来考虑的,钢铁、冶金行业不符合产业政策、未批先建和越权审批现象严重,山东省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冷轧薄板一期工程属这一类,火电项目“三同时”违规现象严重。

上一页 页码:[1 2 >>] 下一页 共2页

打印】 【网站论坛】 【字体: 】 【发表评论】 【关闭

微水会

第十六届城市发展与规划大会

推荐书籍


    《高浓度有机工业废水处理技术》
    作者:任南琪
    内容简介:

    《水的再生与回用》
    作者:【美】林宜狮
    内容简介:

合作邀请:010-88585381-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