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中国本土民间环境保护组织自然之友向环保部提交了“自然之友就《关于加强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的建议” 。
据自然之友总干事李波介绍,自从6月18日得知环保部就三部委联合草拟的《关于加强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消息后,自然之友通过搜狐、腾讯等门户网站,自然之友网站、博客、和会员网络等多种形式,将此消息进行二次传播,并收集了大量的公众反馈,也征求了很多专家的意见。
自然之友认为,循环经济的国策和零废弃政策的国际趋势与末端处理的垃圾策略相冲突。欧盟2008年固废管理新政策的指导思想值得学习:经济增长与垃圾增长脱钩是循环经济策略的根本保证。德国、丹麦和美国旧金山等的固废管理策略都显示了类似的政策效果。以社区为基本单位的垃圾分类、减量和积极有效的垃圾回收、循环产业必须得到政府和社会的重视,尤其需要通过广大公众的深度参与和积极行动来逐步实现零废弃的终极目标。自然之友希望环保部和有关部门在修改后的《意见》中,为环保团体和社区组织提供充分的渠道和机会参与到前端治理的社区宣传、发动、指导和评估等实际工作中,动员社会资源和志愿力量,为实现循环经济的目标做出积极的贡献。 在此认识的基础上,自然之友提出了六点综合意见:
(一)建议应以产品生命周期环境管理原则、《循环经济促进法》中阐明的原则为指导思想,以最好的环境控制效果、跟踪完整的资源生命周期、最大限度防止垃圾产生、使经济发展与垃圾产生量的正相关关系脱钩等理念为标准,把面对垃圾综合管理的优先级别设定为:产品设计生产过程的减量化(Reduce)和无害化、制成产品的分类循环再使用(Reuse)、废弃物分类循环再利用(Recycle)、废弃物的后端处理(能源回收及最终处置)。而政府的投资力度、奖励补贴政策、法律政策完善进度、科技支撑研发与人才培养力度、教育与宣传力度,建议都应以依此为顺序做相应的安排。
(二)鉴于垃圾管理工作中的一些术语存在歧义,造成认识上的混淆和操作上的混乱,故建议明确以下术语的含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垃圾产生量”、“餐厨垃圾”、“厨余垃圾”、“清洁焚烧”等。
(三)鉴于垃圾处理设施对社区和环境的影响较大,且当地社区的关注度高,因此建议应更严谨的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实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全本公开、环评公众参与以听证会形式为主、环境监管信息向社会公开等措施,减少各方的不信任。
(四)垃圾处理企业的责任。应针对所有垃圾处理设施,建立独立公开网站,与其相关的环保资料、信息,现场检查与在线监测数据,最大程度向公众开放。明确有关企业的信息公开义务和法律责任,鼓励并奖励有关企业进行主动公开。在社会条件成熟的地区,成立具地方代表性的监督委员会对相关信息进行监督,政府机关在此类地区回归相对中立的监管的角色。
(五)针对地方政府政策引导的财政补贴以及对公众行动倡导的经济激励措施,应考虑增加“减量补贴”原则,优先于新建设施补贴。
(六)建议以促成利益各方意见充分表达和讨论为原则,推进行政决策中的信息透明和社会参与。生活垃圾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议题,在各级政府在制定垃圾综合管理政策阶段加强公众参与力度,包括在设定生活垃圾管理的长远目标和专项规划中听取社会意见,完善政策形成和修订的制度化参与模式等,建议主要采用听证会形式进行意见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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