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的重要基础,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资源,从我国实际出发,保证经济的安全运行,必须大力节约用水,推进水价改革,使水的价格反映水资源的稀缺程度和供应成本。由于水价与节约用水方面的问题相当突出,水价总体水平偏低,市场秩序、供水管理体制滞后,用水效率不高以及社会上节水意识不强,水资源浪费严重已成为制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纵观我国水价改革过程,供水单位的财务负担及水资源的稀缺性是水价改革的根本诱因。可以预计,随着今后我国各部门用水的增加,水价还会进一步提高,对农业用水和农业发展会带来更为严峻的考验。加大农业节水投资力度是今后国家水资源政策的必然选择。
一、两步制农业供水价格的现状与存在的弊端
(一)农业供水价格现状
我市现有水利工程:武都引水工程和都江堰人民渠七期水利工程,实行的两步制水价,基本灌面配基本水量,实行基本水价,超计划水量,实行超计量水价。农业提灌减半计收水费。中型水利工程和小型水库实行自流灌溉,放长流水按亩计收水费。中型水利工程每亩水费20-42元不等,小型水库20-35元不等。
农业水价管理:水利工程供水价格采取统一政策、分级管理方式,区分不同情况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据此规定,水价管理有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两种形式。
我市武引灌区农业水价由省物价局、省水利厅制定,实行两步制水价,计量水价和终端水价;都江堰人民渠七期工程在绵阳境内的农业水价省上委托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终端水价。中型和小型工程农业水价,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和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分别制定。
(二)农业水价管理与水费征收现状
我市农业水费收取有三种形式:一是由水管单位直收、开票到户;二是由水管单位委托乡镇统收、代收;三是由农村用水协会收取。目前较为普遍的办法是乡镇代收。主要有两种类型:
一类是乡镇将水费分解下达到各村,进入末级渠系后各村根据自身特点采取多种方式分摊水费,有按田地
等次和受水情况进行区分,按比例分解下达;如一类田、地按终端水价1亩的标准水价全额承担,二类地区按80%承担,三类按65%承担。也有按种植类别和产量分摊;还有按个人承包土地面积计算人均分摊水费等多种方式。根据水管单位下达的面积水量、水费,由各乡镇、村、社在不超过终端水价的限额内,分解到农户。这种方式较好的维护了终端水价的权威性。
二类方式是实行“顺加法”,即水管单位将计量水费计算到乡镇和用水协会后,对从毛陡渠到农民田间发生的各项运行费用顺加,各村预收预缴,最后分摊结算。这样,如果天旱或原有小型蓄水工程未正常发挥作用或该地区本身缺水,农业供水终端水价就会突破限价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