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空白的立法现状
设施建设,是排水行业的一个“外伤”,从相关专家、学者对现状与发展的分析上可以看出,排水行业真正的“内伤”在于制度与法律建设。
水利部水资源管理中心副主任万育生在介绍节水型社会建设时说,要实现2010年工业领域每万元增加值用水量从173立方米下降到115立方米,并力争在2020年实现全社会用水量的零增长,其中一个趋势性的变化,就是要从以工程设施为主,转向以制度建设为主。特别是在他对初始水权分配、水权有偿转让的成功范例分析中,可以看出法律、法规是基本的保障条件。
比之供水行业,排水业在法律、法规建设上基本是一片空白。目前唯一的一个法律文件就是1984年出台的《水污染防治法》,20多年来进行过两次修订,每次修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中1996年明确提出征收污水处理费。
然而,正如刘志琪所澄清的,污水处理只是排水这个大范畴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整个排水行业来说,应该有一部更全面的法律文件进行规范与管理。1996年曾有一部“排水条例草案”上报到国务院,然而10多年过去这部条例一直没有批下来。“没有一部总领性的法律法规,使排水领域在面对一些问题时缺乏解决的依据。”郑兴灿说。而刘志琪则认为“这种局面甚至影响到了整个行业的改革”。
上世纪80年代后期,排水行业进行了改革,从事业单位向企业单位过渡,并从社会上吸引资金。缺乏立法的规范与保障,使得行业内部目前较为混乱,对于引进的资金和参与的企业没有统一的标准管理、缺乏统一准入制度,使得参与的企业水平参差不齐。刘志琪说:“其实,我个人认为,排水领域对引资应该尤其慎重,这毕竟是一个带有公益色彩的行业,国家应该更多地担负起责任。”
对此,郑兴灿则明确地总结为,我国水污染严重的问题短期内难以解决,也不是仅靠技术和设施就能解决的。
新问题:谁来为雨水买单
除了设施与法律相对于给水严重滞后外,排水行业还面临一些目前无法解决的难题,雨水就是其中之一。城市的雨水含有大量污染物,需要经过处理,然而对雨水的处理却是“一项世界性难题”。郑兴灿说:“目前大多数国家都没有解决。”除了雨水收集存在一定的技术问题外,一个关键性的政策问题是:谁来为雨水买单?
一般用户的排水量,可以按实际使用的水量来计量,并收取费用。而雨水却难以使用这样的方式进行管理。郑兴灿说,目前美国采用一种办法,是按单位或个人拥有建筑的面积来进行计量和承担费用。而我国在这方面刚刚起步,相关的政策、法规等有待于探讨、建立和完善。
从整个给水排水的发展进度看,排水滞后与给水,是一种相对正常的局面,然而随着社会的进步,应该逐渐呈现出一种均衡的状态。“一个国家越富有,它的排水发展水平与给水发展水平就越趋于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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