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市场化过速隐患多

时间:2008-12-23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郭远明 魏梦佳 罗宇凡

市场化过速隐藏高风险

在缺乏规模效应和污水处理费难到位的情况下,企业成本增加风险高,一些地方过速的污水处理市场化进程隐藏不少风险。

一方面是不恰当的市场化模式所引发的管理风险将在后期显现。亚洲环保控股有限公司南昌鹏鳐水务有限公司总经理纪仁华等人介绍,地方为赶工期,多采取TOT模式,其最大弊端就是建设者与使用者分离,一些地方因污水处理设施的地基下沉、池体开裂等,导致污水处理不达标,地方政府与企业之间相互扯皮,矛盾重重。

另一方面是后期资金链不稳定,污水处理难以做到稳定运行,尤其是那些依靠政府额外补贴才愿意进入市场的企业将难以为继。

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各地自备水比例大,实际污水处理费收取不到位,政府资金紧张。记者发现,我国中西部地区大量城镇个人、单位都有自备用水,占当地供水量的比例不低。而各地都是通过与城市自来水费捆绑形式,收取污水处理费,实际上导致大量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并没有被征收相应的处理费。城建部门调查,湖北荆州市城镇日供水量为71.5万吨,但城市自来水供水量只有20万吨,其余都是自备用水,导致荆州市产生的2/3生活污水收不到污水处理费。

同时,我国中西部地区经济普遍落后,污水处理费达标收取,群众负担重。湖北省监利县建设局总工程师王光清说,监利县目前县城的自来水费是1.4元/吨。在经济落后的监利县,又处于湖泊和江河。一旦当地日处理3万吨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立后,加上0.80元/吨的污水处理费,每吨2.2元的水费将给群众造成不小的负担。

由于污水处理费难收,一些地方要么财政兜底,要么污水处理设施被闲置。目前,中国水务集团在东北个别城市采取BOT模式运营的生活污水处理厂,因政府无法支付污水处理费,被迫转回给了当地政府。

理性看待市场化 综合收费捆绑出让

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认为,我国大部分城镇没搞过污水处理项目,缺乏相应的经验和人才,污水处理市场化不能急于求成。

首先,各省份对污水处理项目要因地制宜,慎重选择市场化污水处理模式,对市场准入进行细致评估。专家认为,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一定要有中长期的成本预算,再选择市场化污水处理模式;对市场准入进行细致评估,不是企业有钱就可以上项目;要加强政府有关参与人员的技术经验培训,防止由于地方官员经验不足,在投资商设定的规则里吃亏,增加群众负担。

其次,改变污水处理费收取渠道单一局面,合理界定自供水单位的污水排量,达到多渠道收取污水处理费。

第三,提倡将分散在各城镇的中小型污水处理项目进行“捆绑”,形成规模效应,既吸引企业参与,也减轻群众缴纳污水处理费的负担。江西省建设厅城建处李日龙说,江西新建的中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单个进行招标,污水处理费将在1元/吨以上,绝大多数城镇居民根本无法承担。目前,江西将在建的80个县市污水处理厂全部捆绑打包,形成项目规模,吸引了众多大型水务集团蜂拥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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