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低碳经济是继工业革命以来的第五大浪潮,将形成巨大的低碳经济产业,在发展低碳经济过程中,新兴工业化国家应避免走环境负外部性影响大的工业化道路,由之应该在环境和金融互动下大胆进行金融创新。本文对此进行了介绍,以期抛砖引玉。
关键词:低碳经济环境金融;创新
一、问题的提出
虽然仍然存在怀疑,但全球大部分政府已经对全球温暖化是整个世界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这一问题达成了共识(巴厘岛路线图2007)。在此背景下,英国政府于2003年的能源白皮书《我们能源之未来:创建低碳经济》,首次提出了低碳经济的概念。浅层次的理解“低碳经济”是为了减少温室气体(GHG)排放,但实质是能源消费方式、经济发展方式和人类生活方式的一次全新变革,是从化石燃料为特征的工业文明转向生态经济文明的又一次巨大进步。它代表了继工业革命、信息革命后,第五波改变世界经济的浪潮——
“低碳经济”——正逐步兴起。从经济利益的角度看,全世界若走向低碳,最终经济受益将会是每年2.5万亿美元。
气候变化形成的挑战,一方面需要全球治理机制,另一方面给商业和金融领域提供了新的发展机会。传统金融理论和实践已无法应对低碳经济时代的要求,有必要进行金融创新,以适应低炭经济的发展。在这方面,国外进行了初步研究和大量实践,尤其是在环境金融方面的实践最为突出,但在国内还没有引起学术界足够的重视。本文将着重对面向“低碳经济”的环境金融创新方面进行分析。
二、国内外的研究和实践
(一)低碳经济和经济增长
一般认为环境和经济增长是不可兼得的,但是有研究表明英国政府在过去10年间实现了200年来最长的经济增长期。经济增长了28%,但温室气体排放却减少了8%。这是工业革命以来英国第一次打破了经济增长和排放污染之间的联系。实践证明了经济增长和减排是可以同时实现的。所以,低碳经济不应简单地被理解为节能减排,而应是一种含义更广泛的思维和行动模式。
亚洲开发银行的罗哈尼先生指出了转向低碳经济需要具备三个核心要素。
首先,现有的节能技术需要向居民、商业和交通领域推广。
其次,降低新技术的成本,使得新兴经济体能够加以应用。通过提供技术建议和优惠融资,捐资机构和国际金融机构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推动改善应用新技术的条件,从而有助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第三,新兴经济体在2012年后实现碳信用额度的收益。
具体而言,发展低碳经济,包括建立全球碳市场以涵盖更多行业和市场议题;加强清洁能源发展机制,并促进这些机制在发展中国家的发展;使用可再生能源、促进建筑节能,重新循环使用废物,推动公共交通系统节能技术等。这些都涵盖在了我国政府正在实施和实践的可持续发展、循环经济和目前的节能减排。
(二)国际社会长期的低碳努力
1997年12月,149个国家和地区在联合国框架下的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条约《京都议定书》成为控制CO2排放的一个全球性制度安排。它给出了“工业化”国家的企业在一个具体时间范围内降低气体排放的目标。这份里程碑式的文件同时提供了 3
种灵活的减排机制:“国际排放贸易”、“联合履行”和“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
,CDM
)”<!--[if
!supportFootnotes]-->[1]<!--[endif]-->,这些机制,使得环保和商业之间的关系变成合作伙伴而非相互排斥的关系。比如卖碳业主既能够获得资金的支持也能够获得环保的收益。
气候变化带来巨大的商机。低碳经济将促进环保立法、规则的变化和相关技术的国际转移<!--[if
!supportFootnotes]-->[2]<!--[endif]-->。碳交易及低碳产品和低碳服务的市场都非常有前景。2006年全球排放贸易额为280亿美元。而据国际排放交易协会最新数据,2007年碳交易市场超过了700亿美元。2012年时有望形成2兆美元规模的排放权交易市场以及1兆9000亿美元规模的新再生能源市场。
可以预计,低碳经济将促使人类在解决全球公共物品上形成一种全新的机制,更多的低碳经济方式将被创造出来。
虽然《京都议定书》没有为发展中国家规定具体的减排或限排义务,但是发展中国家日益面临国际社会要求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巨大压力。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向工业化过度的国家,积极参与全球治理已成为中国发展战略的必然选择。可以预计,中国将是未来数年排放权交易的主要市场。抓住低碳经济的机遇,迎接挑战,是中国面临的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
(三)低碳经济与环境金融创新。
过去,金融机构曾被认为与环境无关。然而,金融界越来越被要求积极参与环境问题的解决。一个具有社会责任的金融机构不仅自己要在日常运行中要环境友好,还应承担起通过杠杆和利益传导机制等功能来更广泛的影响其它行为主体的责任。这已经成为全球金融业发展的主流共识。以此为契机,全球众多金融机构转变观念,开始利用金融力量致力于解决以地球温暖化为首的各种环境问题。
1.
“碳交易”市场机制的设立。
碳交易可以分成两大类:其一是基于配额的交易。买家在“限量与贸易”体制下购买由管理者制定、分配(或拍卖)的减排配额,譬如《京都议定书》下的分配数量单位(AAU),或者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 ETS)下的欧盟配额(EUAs)。其二是基于项目的交易。买主向可证实减低温室气体排放的项目购买减排额。最典型的此类交易为CDM下核证减排量以及联合履行机制下的减排单位(ERUs)。
在伦敦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公司中,有60多家企业致力于研发有助减少碳排放的新技术。交易所不断更新的数字显示着世界各地统计出来的碳排放最新数据。
除英国外,欧洲各国目前都有活跃的碳排放交易市场。2006年,世界二氧化碳排放权交易总额达280亿美元,为2005年的
2.5倍,交易的二氧化碳量达到了13亿吨。
由此,温室气体减排量全球交易逐渐形成了一个特殊的碳金融市场(包括直接投融资、碳指标交易、银行贷款)。面临这样的形势,金融机构迫切需要开发关于碳排放权的商品并提高金融服务水平,而排放权的实际需求方——温室气体排放量大的企业为减少今后的减排费用也应从现在起筹建各类减排资产项目组合(portfolio)。
目前全球已经有四个交易所专门从事碳金融的交易,包括欧盟的 EU ETS
、澳大利亚的 New
South Wales 、美国的
Chicago Climate Exchange 和英国的 UK ETS
等。很多知名金融机构活跃在这些市场上,包括荷兰银行( ABN
AMRO )、巴克利(
Barclays Capital )、高盛(
Goldman Sachs )、 Morgan
Stanley 、 UBS
等。根据世界银行报告,2006年碳金融市场的交易额度已经达到 300
多亿美元。
另外,尽管美国布什政府拒绝在《京都议定书》上签字,但对气候市场交易机制的探索并未停止。 2003
年成立的芝加哥气候交易所( CCX
)<!--[if
!supportFootnotes]-->[3]<!--[endif]-->,是全球第一个也是北美唯一自愿性参与温室气体减排量交易并对减排量承担法律约束力的组织和市场交易平台。此外,它也是全球唯一同时开展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物、六氟化硫 6
种温室气体减排交易的市场。此项金融制度,是全球首创,也是北美唯一出自自愿,合法约束温室气体排放减量、登记和交易的机制。2007年的巴厘岛会议后,美国政府邀请中国、印度等国参加该交易机制的协商。<!--[if
!supportFootnotes]-->[4]<!--[endif]-->
2.机构投资者和风险投资
风险投资基金的传统投资方向主要是IT产业、生物和新材料领域。但是新的动向表明向环境金融这一领域的开发已经成为风险投资或国际机构投资者的新领域。目前,国外投资银行和从事碳交易的风险投资基金已经进入中国,对具有碳交易潜力的节能减排项目进行投融资。
如成立于2007年3月的沛雅霓资本(Peony
capital)公司,旨在投资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盖茨基金是创始合伙人之一。沛雅霓资本公司在中国的启动资金高达4亿欧元。主要业务是向中国的减排项目提供资本和技术支持,以减轻全球环境的压力。它专注于通过投资可持续发展项目实现良好回报以及碳信用的管理。另外,瑞典碳资产管理公司、英国益可环境集团、高盛、花旗银行、汇丰银行等都已在中国开展节能减排投融资业务。
3.商业银行的环境金融创新
商业银行环境金融创新的一个常见途径是为碳交易提供中介服务。<!--[if
!supportFootnotes]-->[5]<!--[endif]-->
譬如,英国标准银行参与CDM。该银行自身并没有减排义务,它拿到减排量之后,主要有三种交易途径:一是交给委托人,这其中既有终端消费者也有贸易商,二是卖给其他的贸易商,三是自己持有用于风险管理(目前,有些资本运作的现金流是来自碳信用,也就需要风险管理)。
除了为碳交易提供中介服务之外,商业银行还可以有多种方式参与环境金融创新。在这方面,美国银行是一个典型例子。
美国银行是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的会员,还将加入芝加哥气候期货交易所(CCFE)和欧洲气候交易所(ECX)。
此外,该行还与芝加哥气候交易所和欧洲气候交易所的控股股东气候交易公司(CLE)成立了一家合资机构,出资1000万美元以战略投资者身份入股该公司,开发与碳排放权相关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该行将扩展现有温室气体减排目标;向芝加哥气候交易所,欧洲气候交易所和芝加哥气候期货交易所3家机构提供流动性支持;3年内购买芝加哥气候交易所发行的5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温室气体排放权。
为了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问题,2007年3月,该银行计划投资200亿美元,实施一项10年环保倡议,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瞄准世界碳交易市场,通过贷款、投资、慈善投入和创造新产品及新服务等手段,刺激公司客户开发可持续环保产品和技术的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现有环保技术的应用和能源效益的提高,推动绿色环保产业的发展。譬如,该银行宣布与雪佛龙能源方案公司合作,为美国加州圣荷西联合校区4所学校安装了全美普教系统最大的太阳能发电设备(5兆瓦)。专家预测,在该太阳能发电设备整个使用寿命期内,节省能源成本高达250万美元,并可望减少3.75万吨的二氧化碳排放。
在中国,2006年兴业银行基于品牌和市场价值与IFC合作签署了《能源效率融资项目(CHUEE)合作协议》(即《损失分担协议》),成为国内首家推出“能效贷款”产品的商业银行。根据该协议,IFC向兴业银行提供2亿元人民币的本金损失分担,以支持最高可达4.6亿元人民币的贷款组合,兴业银行则以IFC认定的节能、环保型企业和项目为基础发放贷款,IFC则为贷款项目提供相关的技术援助和业绩激励,并收取一定的手续费。能效贷款并非只是提供信贷产品,而是深挖节能减排行业的供应链,除了向节能减排企业提供融资支持以外,还提供财务顾问服务,并且帮助能够产生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减排量的企业发现碳交易价值。此外,中国银行和深圳发展银行还分别推出了"挂钩海外二氧化碳排放额度期货价格"的理财产品。
3.碳减排期货、期权市场
《京都议定书》签订以来,碳排放信用之类的环保衍生品逐渐成为西方机构投资者热衷的新兴交易品种。
全球最大的实物商品期货期权交易所纽约商业交易所控股有限公司(NYMEX
Holdings,Inc)
宣布计划上市温室气体排放权期货产品,还将牵头组建全球最大的环保衍生品交易所“Green
Exchange”,尝试用市场方式促进全球性环保问题的解决。 Green
Exchange上市的环保期货、期货、互换(swap)合约,将广泛涉及包括碳排放物、可再生能源的各类环保市场。其初始交易品种,有欧盟排放交易计划下发放的碳排放额度(EUAs)、联合国按清洁发展机制(CDM)发放的碳排放信用(CERs),及通过美国Green-e认证发放的可再生能源许可额度
(RECs)。NYMEX还与摩根士丹利、美林、都铎投资等9家公司合伙筹建的新交易所,将在2008年一季度开始交易,一年后开始接受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的监管。
欧洲气候交易所是全球主要的减排量交易所之一。交易所计划在2008年第一季度推出碳减排权的期货产品。这个期货平台将引入标准格式的碳减排权合同,这使全世界的买家都可以在这个平台上进行交易。
香港证券交所也正在筹备温室气体排放权场内交易,新西兰宣布将在2008年中期引入排放权“限量与贸易”(cap-and-trade)机制。
这意味着,在《京都议定书》框架下,温室气体排放权的买卖方将能有更多的场内市场可供选择,排放权在交易所场内集合定价带来的利益也有可能重新分配。
三、中国如何应对金融市场的这一革命性变迁
(一)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是全球金融市场上一个巨大的空间。
欧洲气候交易的市场化形式,对中国节能减排是一个重要借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市场化机制解决环境问题是有生命力的手段,它符合经济学内在的规律,激发节能减排者自愿采取行动,推动节能减排新技术的不断进步。而通过行政手段节能减排,节能减排者往往是被逼无奈,没有减排的动力和决心。
2001年,江苏南通市环保局与美国环境保护协会积极合作,实现中国首例二氧化硫排污权的成功现金交易。但遗憾的是,这次尝试,尽管作为一个立法进程中的探索试点获得了成功,但被束之高阁,没有推广。
中国有很多节能减排项目,但业主缺乏碳交易意识和认识,没有发现碳及其衍生产品的价值。实际上,我国可以借鉴国际上的碳交易机制,探索发展排放配额制和排放配额交易市场。据世界银行测算,发达国家通过CDM购买温室气体排放额度的需求为每年2亿至4亿吨,每吨的价格在15-20欧元,最高时甚至达25欧元。在占据全球碳交易85%以上的欧盟碳交易市场,2008年的新一轮价格将达到23欧元/吨。
令人欣慰的是,随着CDM体制和碳基金逐步深入中国市场,更多中国企业开始关注和利用CDM商机,更多投资者也在追随碳基金的身影寻求机会。截至2007年12月,国家发改委批准CDM
项目已达到932个,
共有140个CDM项目在EB注册成功(2007年12月21日)<!--[if
!supportFootnotes]-->[6]<!--[endif]-->
(二)加快环境金融产品创新,实现低碳经济和金融创新的双赢。
环境金融是自1990s中后期才逐渐兴起的一个新术语,在我国刚开始有学者提及。应该把低碳经济和金融创新的互动放在一个有机的系统里,着眼于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探讨所有能够提高环境质量、转移环境风险、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以市场为基础的金融创新。
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大型企业和机构投资者一方面应该努力提高自己的环境与社会责任,另一方面要善于捕捉越来越多的低碳经济机会,在发展低碳经济的过程中,研究开发环境和金融互动下的金融工具创新。具体如(1)偏向于环境相关产业的风险投资基金,(2)环境产业投资基金,(3)环境金融市场中的对冲基金运作,(4)养老基金长期投资的环境金融产品的选择和风险管理,(5)商业银行的低碳项目贷款以及环境信风险评估等,(6)政策性银行的大型项目的环境结构性金融支持,(7)主导和参与全球多边参与基金的设立,(8)绿色金融和企业债券的发行等。加快形成价格发现的碳交易市场和机制,并开发相应的衍生环境金融工具。
另外,在转型经济国家得到广泛应用的国家综合环境基金对我国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可以借鉴联合国、世界银行和国际金融公司的环境基金模式设立中国的主权环境基金。并建立多级国家或地方政府环境基金,用于支持低碳经济项目、环境保护项目,国家监管和信息系统的建设等。另外,还可以进一步在大中城市建立地方环境基金,重点支持地方低碳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建设等。
(三)在制度层面上构建发展环境金融的激励机制。
发展环境金融必须在制度层面上构建相应的激励性机制,推动环境金融理念的建立及相关培训。政府在制定一系列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条例、标准时,应考虑金融方面的因素,且不能局限在现有的金融体系内思考问题。应鼓励银行、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提高自身的环境责任意识、增强捕捉低碳经济下的商业机会的积极性;推动适合中国国情的环境金融产品逐步兴起和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