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意识逐渐深入人心、节能减排目标考核力度逐步加大以及全球气候变化问题引起我国从上至下的高度重视,中国政府和企业纷纷采取积极措施,通过宏观层面的立法和政策,微观层面的企业引导和国际合作,切实有效地向发展低碳经济方向稳步推进,逐步增强突破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寻求国家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资源税改革方案基本成熟,执行面临挑战但积极意义深远
11月13日,中国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汪民在“2007年中国国际矿业大会”上透露,中国正考虑将资源税的征收方式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改革方案已基本成熟。
资源税改革对降耗削峰意义积极。为有效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平衡资源质量差异所造成的收益差别,将“从量计征”转变为“从价计征”,以实现某种利益平衡,从而通过建立税收调节的公平机制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就理论上而言,这一改革可能提高资源的开发效率和采收率,鼓励企业积极利用各种可以利用的资源,降低资源浪费。
资源税改革的深化执行面临考验。必须认识到,这次改革尽管在促进节约资源、提高效率方面有积极意义,但并不能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从“从量计征”到“从价计征”,给税务征管机构带来了一次空前巨大的考验,在同一个地区,同一种品位的资源,由于地下开采条件、地质条件、运输条件不同,生产成本也会有很大不同,如何进行“从价计征”,如何进行公平计价,还需要深入工作。建立一个有效、公正、廉洁、科学的资源价格评价体系是这一税制改革能否成功的关键保障之一。
羊毛出在羊身上,调整资源税将不可避免地造成资源性产品价格的水涨船高,必定会对相关产品价格和整个物价产生推动作用。但是,从全社会角度看,这种影响虽然提升了资源性产品价格,但也在客观上鼓励了勘探开发非优质易采资源的深化作业型企业,并激励更多的企业去开发替代型资源。
减排怪现象:牺牲环境求“节能”
一些地区和企业以牺牲环境换得“节能成果”。调查发现,在加大节能降耗考核力度的形势下,一些能耗大户停用污染治理设施,在减少能源消耗的同时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随着节能指标考核力度的加大,这种倾向有明显加剧的趋势。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能耗下降是以牺牲生态环境换来的。
发展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节能减排的重点是抓好源头控制,确保新建项目和老企业改造项目达到节能标准。同样,“节能”更不能成为放弃环境保护的理由。今年初,国家环保总局也向各企业施加了“环保高压”。企业要一手抓节能降耗指标的落实考核,还要一手抓主要污染源总量排放、主要污染物降低指标的落实和考核,两手都要硬,以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双赢,实现科学发展。
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要求中国发展低碳经济和低碳能源
全球气候变暖已经并将继续对中国自然生态系统和经济社会系统产生重要影响,造成沿海海平面上升、西北冰川面积减少、春季物候期提前等。但是,气候变暖也可能给中国带来机会,强有力地促进中国从黑色发展模式向绿色发展模式转变,从高碳经济向低碳经济转变。中国有可能成为世界最大的碳交易市场、最大的环保节能市场、最大的低碳商品生产基地和最大的低碳制品出口国。
发展低碳经济和低碳能源是中国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必然要求。中国科技部部长万钢指出,应对气候变化,需要优化能源结构,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效,发展清洁能源和低碳能源,改善土地利用方式;需要综合考虑能源安全、节能减排政策、发展“低碳经济”和“吸碳经济”等重大问题。现阶段,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节约资源和能源,这既是中国自身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做出中国贡献的需要。
发展低碳经济和低碳能源是中国实现生态文明,支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科学选择。气候变化问题既是环境问题,也是发展问题,但归根结底是发展问题。中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要求高度重视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中国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徐锭明此前表示,“能源发展轨迹是由高碳时代到低碳时代,随着氢能、太阳能和核聚变能在未来的大规模应用,人类社会最后会走向无碳经济时代。人类能源发展史也是从不清洁到清洁,从低效到高效,从不可持续走向可持续。”低碳能源是低碳经济的基本保证,清洁生产是低碳经济的关键环节,循环利用是低碳经济的有效方法,持续发展是低碳经济的根本方向。我国有丰富的太阳能、风能、地热能、水能、煤炭、石油、天然气、核能等多种资源,各种能源都有自己的特长和用途,我们要根据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建设一个能源生态体系,实现生态文明。
新《节约能源法》即将施行,引导金融机构支持节能项目
新《节约能源法》将于2008年
4月
1日起施行。新法在“激励措施”中,明确要求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节能项目的信贷支持,这对金融行业,特别是银行业,不仅是责任,更是一个新的市场机会。
有关数据显示,我国“十一五”期间的节能投资总额累计可达6000亿元以上。以50%的资金来自于银行贷款计,节能融资市场至少应该有3000亿元的市场规模。这意味着一个全新的服务领域和商机已经展现在众多商业银行面前。商业银行积极参与并努力促进节能减排事业发展,大力实践“绿色信贷”,履行“企业公民责任”,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是银行业发展的潮流与趋势。
合作创新增效率。虽然贷款项目是用于中小企业节能环保的改造工程,但是如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贷款风险,是商业银行不得不考虑的问题。兴业银行在“能源效率贷款产品”中,与世界银行下属国际金融公司等进行合作,为其他商业银行提供了示范效果。
兴业银行去年5月与国际金融公司签署了能效融资项目合作协议,宣布进军节能环保产业。根据签署的协议,国际金融公司向兴业银行提供2亿元人民币的本金损失分担,以支持最高可达4.6亿元人民币的贷款组合,兴业银行则以国际金融公司认定的节能、环保型企业和项目为基础发放贷款,国际金融公司还对贷款项目提供相关的技术援助和业绩激励。兴业银行与国际金融公司通过本次合作,将双方的市场化融资优势、公用事业服务优势和风险管理技术优势有机结合,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最大程度、最高效率地推动中国节能和环保事业的持续发展。
提供新型金融服务。兴业银行推出的“能源效率贷款产品”具备三个特点:一是支持中小企业,并提供多种模式的贷款,包括节能设备供应商模式、节能服务商(EMC)模式、公共事业服务商模式等。二是降低贷款门槛,放宽担保条件要求,以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节能项目的现金流为贷款审批的主要考量因素,对于经营现状和发展前景均良好的企业,兴业银行承诺可先提供贷款购买能效设备,然后接受所购设备作为抵押保证。三是贷款时间长,根据节能技改项目的实际情况,可为企业提供单笔金额1600万人民币、5年以内的中长期贷款支持。该金融产品可应用到锅炉和窑炉节能改造项目、终端用电设备改造项目、配电系统节能改造项目、工业余热回收利用项目、铸造锻压设备改造项目、建筑物空调、供热系统节能改造项目,以及电机、控制、照明、电容器等诸多节能项目中。
为节能环保产业“输血”。所谓能效贷款,是指“能源效率贷款产品”对合格借款人发放的在中国境内的涉及能源设备并旨在改善建筑、工业流程和其他能源最终应用方面的能源效率的项目贷款。其支持的项目包括以更新设备、优化设计、能源回收利用等方式为手段,以节省煤、石油、天然气等一次能源和电力、蒸气等二次能源为目的的能源节约项目。新能源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如风能、太阳能、沼气、生物质能、水源/地源热泵等,也属于能效项目的范畴。
根据《京都议定书》的清洁发展机制,承担减排义务的国家可以向发展中国家购买碳排放权。这些资金将用于处理环境污染以及开发新型的清洁能源。国际金融公司已经和向有关部门申请了能效贷款的国内公司签订了购买碳排放指标(CER)的意向协议,CER的销售收入是一笔可观的现金回笼,这大大增强了企业的债务清偿能力,银行也愿意为这些企业提供贷款。
总之,发展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节能”更不能成为放弃环境保护的理由。为了应对气候变化和实现可持续发展,我们需要大力发展低碳能源和低碳经济,并引导金融机构进入节能环保产业,增加节能工作的效率。落实科学发展观,真正实现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