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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中国城市的水危机:治理与对策

时间:2008-10-28 来源:中国网 作者:蒋明倬

经历多年治污曲折之后,导致我国水危机愈演愈烈的原因已经非常清晰:偏低的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政府纵容下的企业肆意枉法、在财政制约下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的无力以及软弱无力的行政监管和处罚。这一切的症结在于政府治理。

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水资源项目主任吉尔·博格坎普曾经说过,目前世界最大的水危机其实不是水资源的危机,而是水管理和水利用的危机,我们必须更加高效、可持续的使用现有水资源。刘坤喆:《水管理才是解决世界水危机的根本所在——专访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水资源项目主任吉尔·博格坎普》,《世界环境》2006年第5期。

水危机出现的最为重要的原因,是我国水资源管理水平的总体性落后。我国现行水环境管理没有基于流域水生态系统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特点,标准体系不够完善,特别是缺乏对水环境基准的研究工作,现行污染物排放标准与水环境质量标准也存在可操作性不强等诸多问题,标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成为环境管理工作的难点,阻碍了我国环境管理措施的实施。

水环境管理应该从水质管理、污染防治向生态管理转变,从水陆并行管理向水陆综合管理转变,从流域生态系统健康角度制订流域管理措施,建立基于水生态分区的流域管理技术体系,完善流域水生态监控指标体系,制订水化学标准、富营养化标准和水生生物监测标准,开展河流与湖泊的生态系统完整性评价。

加大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投入,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加强对现有污水处理管网的维护,提高现有城市污水处理的水平,现有城市污水处理技术及设备力争达到成套化、产业化,在去除常规有机物的同时,继续提高除磷脱氮效率,以防止湖泊水体富营养化的进一步加剧。

环境监控与应急体系也应该逐步完善。目前的体系不能够对企业排污负荷进行全面监督,不能对工业污染物控制效果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对水污染事故的反应不够及时。

完善流域水环境管理法律法规的需求。严格执行我国的水污染排放标准、环境质量标准,加大执法力度,赋予环保执法以刚性,解决环保违法处罚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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