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市积极探索中心城市水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今后,将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评比,严格兑现奖惩措施,确保中心城市范围内河、湖、沟、渠水质优良。
宿迁市水环境建设维护工作的主要范围为中心城市范围内所有河道、湖泊以及水面大于1000平方米的沟塘、鱼藕塘。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单位将明确专业保洁员,认真做好水环境管理、维护工作,清除各自辖区内水面及湖岸坡上的垃圾、杂草、蓝藻及白色污染;清除水体内有害的水生植物;清除河、湖、沟、渠内乱设的渔网、围网、渔簖等,对污染较重的河道将采取换水等措施,确保水质不劣于四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