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水电开发有利于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小水电代燃料试点,是小水电开发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一个代表作。200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共同组织实施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试点,列入试点的建设项目有26个,涉及四川、云南、贵州、广西、山西5个省(区)的26个县市、22万人。
这一“政府扶持、企业运作、农民参与、低价供电、保护生态、改善生活”的有益探索,被当地政府和群众誉为“点燃大山希望”的“德政工程”。
长效机制发挥作用
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是保证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发挥长期效益的关键。试点之前,人们普遍担心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分散在广大边远山区,国家扶持建电站,农民低价用电,能不能持久,地方政府经济困难时,会不会把电站卖掉。
为解决这些疑虑和问题,各试点项目实行了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三权分设的管理体制和相应的运行机制,以确保长期稳定发挥代燃料效益。国家补助建设不以赢利为目的的生态电站,电站的所有权属于国家。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对代燃料生态电站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管,行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权力,但不从中获取任何收益。代燃料电站项目法人负责电站建设,进行市场化运营,依法行使经营权,但只获取劳务收入。使用权属代燃料农户,其享有低价使用代燃料电量的权利,实践证明,三权分设的管理体制,从根本上解决了人们的疑虑。
“低价供电、微利运行”原则,调动了农民以电代燃料的积极性。代燃料电站以较低的价格给电网提供一定数量的代燃料电量,电网收取一定的过网费后,低价卖给农民。从试点项目区情况看,小水电代燃料到户电价为每千瓦时0.17元至0.30元,余电平均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262元。代燃料电站能正常提取折旧、正常纳税、按时还本付息。农民高兴,电站项目法人也有积极性。
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
小水电代燃料试点在使森林得到有效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同时,也让农民放下了砍柴的斧头,过上了现代、文明、健康的新生活。
过去,农民为了砍柴翻山越岭,斧砍肩扛,劳动强度很大,有的甚至丧命于悬崖峭壁;妇女烧柴做饭,三餐饭做下来要四五个小时,烟熏火燎,苦不堪言。现在小水电代燃料,农户家家厨房里电饭锅、电炒锅、电水壶一应俱全,干干净净。农民下地干活前插上电源,回来就能吃上香喷喷的米饭,方便、快捷、省时、省力。代燃料电价每千瓦时0.17元至0.30元,比照明电价低一半甚至更多,户均年代燃料电费240元至400元,仅占农户年纯收入的3%至5%。用电比烧柴、烧煤平均每产一年节省200多元,农民为此发自内心地高兴。
贵州普安范家寨村农民蔡光必说:“过去农民烧柴把树砍光了一下暴雨就发山洪。”云南腾冲大园子村农民杨升达说:“现在用电做饭比烧柴还省,谁还愿意去砍柴。”大园子村的360多农户在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后,每年减少木柴消耗1500多立方米,退耕还林481亩,保护林地3587亩。
小水电代燃料使农村妇女身体健康得到保护。试点县内近2万农妇消除了火眼病、呼吸道等疾病。小水电代燃料试点解放农村劳动力5万人,使这些农民有机会外出务工、搞特种种养、从事农副产品加工和开展特色旅游等,平均每户增加收入300元。小水电代燃料大大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试点县政府补助农民部分生产资料,发动农民投工投劳,修建厨房、厕所、牛栏、猪圈等,解决了1509人的用电问题,为6500多农户解决了吃水问题,农村人居环境和农村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小水电代燃料传播了现代文明知识和理念,促进了农民思想观念的转变,为山区农民带来了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
生态环保效益十分明显
小水电代燃料从源头上控制了砍树烧柴这一消耗森林资源、破坏生态的行为,使试点区走上了“以林蓄水、以水发电、以电护林”的良性发展道路。
据统计,小水电代燃料试点项目区每年减少木柴消耗16万吨,巩固退耕还林面积30万亩,保护森林面积156万亩,减少二氧化碳排放77万吨,同时还减少了大量二氧化硫、烟尘等污染物排放。试点区户均巩固退耕还林面积5.8亩,保护森林面积31.2亩,实现国家投资75元长期稳定地保护1亩森林的目标,产生了很好的投资效果。
小水电开发利用的整体生态效益更加明显。2005年,全国410个电气化县农村水电发电量相当于少消耗22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了大量有毒、有害气体。许多电气化县充分利用项目的区位优势,把电站建设与生态、休闲、旅游结合起来,电站建成后成了当地人休闲的好去处,有的还成为全国生态旅游景点。
全面实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前景广阔。据水利部预测,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在全国实施,可以使1.04亿农村居民从根本上解决燃料问题,每年减轻农民负担100多亿元,增加农民收入200多亿元。同时,每年减少农民木柴消耗1.49亿吨,保护森林面积3.4亿亩,把农民木柴消耗控制在国务院规定的限额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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