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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待江河

时间:2006-11-24 来源:原载《中国环境报》 作者:


  治水没有终极目标
  如果由于根治、开发使河流常年断流,甚至原有的基本功能丧失,那么根治就是不成功的。
  "治国先治水",这是几千年中国的德政名言。新中国成立后,对于几大河流都提出了治理目标和口号。1950年提出"一定要把淮河修好"1958年提出要"把黄河的事情办好"1956年又提出"高峡出平湖"的宏伟目标;1963年提出"一定要根治海河"的口号。
  这些宏伟蓝图极大地鼓舞了各级政府和广大水利水电工作者,笔者也是在这种大背景下选择了终生与江河为伍的目标。50多年过去了,治水成绩很大,但是我们的治水目标还只是"生存吃饭"阶段。数十年开发治理过程中,隐性的负面效益也开始显露,新的问题不断出现,如人水争地、人与人争水愈演愈烈;许多河道出现了小洪水高水位,小水大灾的局面;有些河道淤塞严重,尾闾排泄不畅;病险库很多,工程老化失修严重;蓄滞洪区建设滞后,甚至丧失了蓄洪能力,蓄泄兼筹的治水方针受到新的挑战;很多河流由于过度开发,已经变成季节性、间歇性河流。以海河流域为例,自5060年代大跃进和根治之后,水资源开发程度超过98%,从黄河以北至燕山脚下近百条河流几乎都变成河滩,50年代号称九河下梢的天津还能接受海河来水200多亿立方米/年,2000年后仅有4亿立方米/年。笔者记忆中在上个世纪40年代,从河北石家庄的深泽县,可以扬帆顺滹沱河直达天津,但60年后400公里的干河滩简直可以跑汽车了。
  大江大河一定要能行大洪水,如果没有洪水了,也就称不起大江大河,洪水是反映江河和生命生存的自然现象,洪水不能根治,也无法根治,因为按目前的科学水平,我们无法掌握长期天气预报,更无法准确了解到曾经发生过的历史洪水,只能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和承受能力,进行不同标准的防护;大江大河要经常有水,不能断流,如果由于根治、开发使河流常年断流,甚至原有的基本功能丧失,如停航、生物消失、地下水骤降等,那么根治就是不成功的,需要作"根治"的后评估,甚至废止一些工程,换取人与自然的和谐。在任何一个地区,任何一条河,利用水资源的增速率,一定要低于水资源的更新速率,目前的情况是我国很多地方的水资源开发远远超过了国际公认的水资源开发程度为40%的警戒线标准。以此而论,中国的很多江河可以从花名册中消失了。
  还有一种倾向,就是把大堤修得高高的,把蓄滞洪区压得小小的,甚至取消分洪区,这样做的结果,使河道束窄在两堤之间,造成小洪水高水位,其后果是风险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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