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蓝藻之祸”追踪 “就水论水”治不好太湖

时间:2007-06-05 来源: 作者:



  专家认为,湖泊治理与生态修复有许多方法和途径,采用什么样的方法和技术,需要先诊断,后下药。一味堆砌各种技术,轮番使用,并非明智之举。要改善太湖水质,防治蓝藻水华发生,需要标本兼治,长期目标与短期成效相结合。在现阶段全流域无法遏制污染发展的情况下,应重点解决四周老百姓的饮用水安全保障问题。长期而言,需要把控源截污和生态修复相结合,应针对太湖流域河湖密布的特点,建立河网污染控制与生态修复综合示范区,体现区域污染源头控制、河网截污、河口与湖湾净化以及湖泊生态修复的防、控、治一体化指导思想。

多头治水亟待统筹行动

  受访的相关专家告诉本刊记者,太湖治理涉及多个区域和部门,条块分割造成多头治水的体制性问题。环保部门主要职责是监督水环境,却由于城市污水和江河不在其管理范围,大量城市污水被直接排入江河而无法进行管理;河道虽属水行政管理部门管理,但河道水政部门对于水污染管理缺乏法律依据;渔业养殖对水环境有重大影响,但是却属于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在治理太湖的具体措施上,相关部门之间的步调有时候不一致,甚至出现扯皮现象。崔广柏坦言,目前太湖流域的管理组织有太湖流域管理局、太湖渔业管理委员会等,但都无法打通区域隔阂,协调好太湖流域各行政区域的湖泊治理资源。流域管不了区域,造成区域规划与太湖流域综合规划不接轨,规划打架现象时有发生。

  崔广柏认为,一直以来,治理太湖的思路更多的是强调流域治理,希望通过对太湖水域的科学治理,解决太湖富营养化问题。事实证明,就水论水治不好太湖。治理太湖必须把流域治理和区域治理结合起来,打破行政区划,进行区域统筹。

  专家们建议,应尽快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的负责太湖综合治理的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协调治理步骤,全面、科学、长期地对太湖生态环境进行综合治理。

  而就在《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在太湖进行深入采访时,江苏省委书记李源潮也在调研太湖污染时强调,在今后的发展中,要下决心以更大力度治理太湖,保证太湖水质安全。第一,要以铁腕治理三废,太湖和周边地区除小化工企业要坚决实施关停并转外,还要实行更严格的区域环保制度,提高太湖周边地区的环保标准,并通过立法来强制执行,要加快建设更多的生活污水处理厂,坚决把农业污染特别是畜禽养殖污染减少到国家规定的范围内。第二,要通过兴建水利工程,建立经常的调水机制,让太湖水流动起来。第三,要建立生态灾害的预警机制。对蓝藻的监测、应急处置和对群众的宣传告知,都要有一整套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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