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1日在无锡召开的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座谈会上获悉,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中的污水厂建设、企业达标排放等关键性项目排定时间表,凡是不能按时达标的企业将被淘汰出局。
主要规定有,2008年6月底前,太湖流域所有城镇都必须建设符合标准的污水处理厂,完善管网铺设,做到不直接向太湖或流域内的河流排污水;已经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完善配套措施,增加脱氮、脱磷设施,有条件的污水厂要进行尾水处理;在今年年底之前,凡是不能达标排放的化工企业一律实行停产整顿,整顿不见效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在2008年6月底前,达不到新排放标准的企业将一律坚决关闭。
据了解,太湖流域有近2万个化工企业,工业污染也是导致太湖水质恶化的一个重要诱因。
据介绍,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即将提交国务院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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