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740万人口的沈阳市,每天需要从大伙房水库抽走40万立方米的水,沈阳自己也因此列入“全国40个严重缺水城市”。
但每天,依然有白花花的自来水被不假思索地用于家庭冲厕、个体洗车、街边绿化、工业冷却、农业灌溉……与此同时,经过沈阳7个污水处理厂处理过的110万吨清澈的“中水”,却白白地流走了。
2006年,沈阳崭新构建的“四大空间”全力起动,一批批大项目从世界各地涌向沈阳。一个疑问是:沈阳的供水量能够承载经济如此迅猛的增长吗?寻找另一种替代水源,历史性地成为沈阳的当务之急。
9月1日,《沈阳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正式颁布实施,沈阳期盼不仅通过“节流”,更通过“开源”——中水回用,实现经济与用水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到“十一五”末期,在现有“零”起点的基础上,沈阳中水回用率要达到30%。这一目标单靠一部《条例》能否实现?中水回用的动力链条如何衔接?
政策话语权应再加码
9月1日颁布的《沈阳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对沈阳市节约用水有了新规:尤其是对用自来水洗车的严重耗费资源行为,将给予20倍的重罚。当日,沈阳市节水办等多部门联合出击,对偷用自来水洗车的一单位下达了近6万元的“天价”罚单。
但是,中水回用远不止于洗车业,诸如建筑业这一耗水大户将如何建设中水系统呢?《条例》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加强和推广中水回用和雨水收集设施规划和配套建设。鼓励和提倡建筑面积在两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服务设施等,配套建设中水回用设施。然而一些环保、水资源专家却担心:《条例》中虽然明确规定了各种建筑面积应该配套建立一定中水回用设施的标准,但因是“鼓励”和“提倡”,并没有强制的措辞,自然给一些建筑商提供了不选用中水的机会。而建筑业是用水大户,尤其是一些房地产项目,如果不在设计时与中水系统配套,后期很难改造。
目前,《条例》相关制定人表示,沈阳市有望在有关《细则》中进一步明确“强制”中水配套项目:同步设计、施工、使用。
而得益于政策支持的沈阳振兴环保产业集团董事长程吉宏介绍说,集团目前已与康平电厂、沈海热电厂(扩建)等近十家在建或拟建的电厂签订合同或达成意向,为其有偿提供中水约25万吨/天。有关人士分析其中的重要原因在于:“国家发改委的硬性规定,电厂的建设必须有中水系统与之配套,否则不予立项、核准。因此,电厂方对建立中水系统很积极。但在其他领域,诸如建筑业、化工业等,中水则很难涉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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