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资料 >>

对多层商住楼消防问题的探讨

时间:2006-11-26 来源:天水市建筑勘察设计院 作者:武文鼎

资料来源:天水市建筑勘察设计院

摘  要:    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1.0.3条规定: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九层及九层以下的住宅(包括底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

  现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1.0.3条规定: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及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

  通过上述两本规范规定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九层及九层以下的住宅(包括底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应按多层建筑设置防火消防措施。而建筑高度超过24m的综合楼应按高层建筑设置防火消防措施。这里面就有一个值得争议和探讨的问题。

  作为专业设计人员,我们经常能见到这样一些建筑:建筑总层数为八层或九层 ,底部一、二层或一~三层为商店或商场,上部为单元式住宅,这类建筑在做消防工艺设计时会出现建筑定性问题,如将其定为综合楼,由于总高度超过24m,则其消防工艺设计应按照《高层 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设计,如将其定为底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商住楼,则其消防工艺设计应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设计。

Abstract:

关 键 字:建筑用水;消防用水;防火规范;高层建筑给排水

 

下载

打印】 【网站论坛】 【字体: 】 【发表评论】 【关闭

微水会

第十六届城市发展与规划大会

推荐书籍


    《高浓度有机工业废水处理技术》
    作者:任南琪
    内容简介:

    《水的再生与回用》
    作者:【美】林宜狮
    内容简介:

合作邀请:010-88585381-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