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来源:深圳市市政工程设计院
摘 要:随着经济的发展,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日常生活饮用水水质的要求越来越高。为了保护生活用水水质,在高层民用建筑设计中越来越多的设计人员趋于将消防水池与生活水池分开设置,尤其是对于那些生活日用水量较小的建筑物。深圳市规划国土局法规执行处于1999年7月1日颁布试行的《深圳市民用建筑设计技术要求与规定》中明确规定:“贮水池中,当生活用水在池中停留时间超过24h时,宜将生活贮水池与消防水池分开设置”。随着这一规定的实施,在设计中对常年不用的消防水池又该如何具体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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