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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丽荣:发挥财政政策在生态补偿中的作用

时间:2011-04-07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文雯

辽宁省东部生态重点区域实施的以市场调节为手段、法律保障为前提的生态补偿机制收效良好,希望在全流域推广实施。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发挥财政政策的重要作用,建立生态补偿基金制度,改革现行的资源税费制度,积极推进流域生态环境补偿市场化。

沈丽荣,女,汉族,1953年9月出生于大连,祖籍山东省荣成县,无党派代表人士。1982年1月毕业于辽宁师范大学政史系,被选送到大连市妇联任办公室秘书,1984年任办公室副主任,1992年1月任沙河口区副区长,2002年9月任大连市政协副秘书长,2007年12月当选大连市侨联第七届委员会主席,2008年2月当选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今年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沈丽荣提交了《关于建立流域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的建议》。我们想知道,她为何如此关注生态补偿机制?她对建立流域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有哪些建议?生态补偿这一机制如何在全流域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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