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保护”是通过协议的方式,将土地附属资源的保护权作为一种与经营权类似的权利移交给承诺保护的一方,从而确定资源所有者和保护者之间责、权、利的生态保护方式。“协议保护”在强化广大农牧民群众主体地位、培养参与式管理的新理念、发挥本土文化保护环境的积极作用、建立生态保护的长效机制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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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洪波 1967年8月生,汉族,经济学博士,现任青海省委党校教育长、教授,青海省特邀政策研究员,青海省政协十届委员会特邀委员。长期从事区域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方向的教学科研和政策咨询工作,主持201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三江源生态保护的长效机制研究》,主持完成2008年度青海省社科规划重大招标项目《青海实施生态立省战略研究》。
三江源被誉为“中华水塔”,生态地位极其重要。青海玉树地震发生后,公众对三江源生态环境给予了极大关注,保护三江源生态环境任务艰巨。在玉树地震一周年之际,“三江源生态保护与平衡发展暨玉树灾后重建实践论坛”在北京大学举办,马洪波等人提出要进一步实施“协议保护”机制。我们想知道,“协议保护”究竟是一种怎样的机制?为什么在三江源地区要引入这样一种机制?对其他地区生态保护有何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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