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0〕6号),加快推进我省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试点省建设为契机,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突出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打造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江苏。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巩固完善,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努力建成最严密法治最严格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的示范区、突出环境问题系统治理的标杆区、全社会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样板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引领区。
(三)落实工作推进机制。按照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原则,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制定实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统筹推进各项目标任务完成。市县党委和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好监管执法、市场规范、资金安排和宣传教育等工作。省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协同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四)强化考核和责任追究。建立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的评价考核体系。严格落实《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原则上每届省委任期内,对各设区市党委政府、省有关部门和有关省属企业开展例行督察。健全环境监察体系,加强环境监察派出机构建设。加强审计监督,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五)加强排污许可管理。加快排污许可证核发,制订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实施细则,推动排污许可与环境执法、环境监测、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等环境管理制度有机衔接。排污单位要及时公布监测和污染排放数据、污染治理措施、重污染天气应对等信息,并对信息真实性负责。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定期向社会公众开放环保治理设施。
(六)强化治污能力建设。指导企业制订环境管理清单,积极改进和提升污染治理设施。通过市场化手段和激励措施,加快推进排污企业安装使用在线监测监控设备。推行统一的第三方运维,坚决杜绝治理效果和监测数据造假。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七)推进产业绿色化。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推进绿色产业发展的意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江苏省化工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2020年本)》,推进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加快推进落实“三线一单”,探索人口经济密集地区高水平绿色发展的新路径。
(八)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发挥12345群众诉求“总入口”和12369环保举报热线作用,完善有奖举报机制,引导公众监督。支持新闻媒体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进行曝光,办好“污染防治在攻坚263在行动”电视曝光专栏,营造治污攻坚舆论氛围。
(九)调动社会团体积极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积极动员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参与生态环境治理。行业协会、商会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畅通不同利益群体与相关责任主体的沟通渠道,促进行业自律。公共机构要带头节约能源资源,带头采购绿色产品,带头推行绿色办公。
(十)提高公民环保素养。推进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开展绿色创建行动,出台江苏省生态文明公约,引导公众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开发体现时代特点、反映江苏特色的生态文化产品,加强环境公益宣传,提升生态文化传播力。
(十一)严格环境监管。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相关部门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职责、队伍,统一实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用好江苏省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合力解决突出问题,推动跨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全面推进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移动执法,配齐配强执法装备,实现全省覆盖、全程留痕。积极推行非现场监管,切实加强企业产权保护,推行生态环境行政败诉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除国家组织的重大活动外,各地不得因召开会议、论坛和举办大型活动等原因,对企业采取停产、限产措施。
(十二)推进司法衔接。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互通、案件移送制度,强化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侦办。加强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检测鉴定工作,强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大检察机关提起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力度,深化“9+1”生态环境审判体制改革,形成规范高效的“专业化司法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审判结果执行机制。
(十三)规范市场秩序。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打破地区、行业壁垒,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规范市场秩序,减少恶性竞争,加快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环境治理市场环境。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激活环境治理市场动力。
(十四)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充分发挥我省装备制造业的优势,培育一批专业化骨干企业,扶持一批专特优精中小企业。积极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环保产业园区,打造环保产业的江苏品牌。支持江苏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发展壮大,为重点领域提供系统解决方案和技术支撑。鼓励企业参与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带动先进环保技术、装备、产能走出江苏,走向世界。
(十五)创新环境治理模式。深入推进产业园区生态环境政策集成改革试点,实施集约建设、共享治污“绿岛”工程,构建生态安全缓冲区,促进污染物集中消纳处置,实现减污扩容、生态修复的有机融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强化自然岸线和重要生态系统恢复,普及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构建绿色空间屏障。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基地示范创建为载体,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有效路径。应用“政府补贴+第三方治理+税收优惠”联动机制,推动重点行业企业治污设施更新换代。大力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探索统一治理的一体化服务模式。
(十六)优化价格机制。加快形成有利于绿色发展的价格政策体系。严格落实“谁污染、谁付费”的政策导向,建立和完善固体废物处置、污水垃圾处理、节水节能、大气污染治理等重点领域的价格形成机制。落实差别化电价、水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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