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5年,我国排污费年收入约178亿,征收企业约27万个,覆盖全国73%的工业企业。分省份来看,江苏、河北、山东等东部沿海省份排污费规模居前,青海、海南、西藏等省份规模最小,与各地工业发展水平有关。
排污费覆盖73%的工业企业
环境税的征收对象是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由于排污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存在刚性不强的原因,目前仅覆盖73%的工业企业。环保税作为基本税种,覆盖面将更广。
从调整幅度角度来看,目前公布的29个省份中,13个省份税费基本平移,上调幅度由高到低依次为河南(4倍)、四川(2-3倍)、重庆(2-3倍)、云南(2.5倍)、湖南(2倍)、海南(2倍)、贵州(2倍)、广西(1.5-2倍)、广东(1.5-2倍)、山西(1.5倍)、河北(1-2倍)、山东(1-2倍)、江苏(1.3倍)。
需要注意的是河北地区,按地域划分为三档,污染物税额分别按照国家规定最低标准的8倍、5倍、4倍执行。
从环保税税额绝对值来看,由高到低依次为北京、河北、上海、江苏、河南、四川、重庆、云南、湖北、贵州、湖南、海南、贵州等。
各省环保税税额排序-水污染物
各省环保税税额排序-大气污染物
分省份测算,根据各省工业排污量及出台的环境税税额来计算,全国环境税合计将达到600亿元,较2015年环境税178亿元提升237%。其中,河北(77.36亿)、山东(76.64亿)、江苏(67.79亿)、河南(64.76亿)、四川(25.78亿)、山西(24.45亿)、广东(21.44亿)排名居前,占到全国环境税的60%。
分行业测算,若按照全国平均大气污染物每当量1.2元、水污染物每当量1.4元进行测算,所有行业环境税总额约478亿元,较2015年排污费提升168%。其中,电力、钢铁、化工、有色等行业环境税居前,前十大污染行业环境税总额占到所有行业的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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