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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税首次申报4月开始,申报操作误区要规避

时间:2018-03-15 来源:南京日报 作者:

税务人员介绍,《环境保护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三十的,减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环境保护税。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五十的,减按百分之五十征收环境保护税。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是指纳税人安装使用的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当月自动监测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浓度值的小时平均值再平均所得数值或者应税水污染物浓度值的日平均值再平均所得数值。

听完这个解释,张经理茅塞顿开:“不断加大投入,想方设法改进生产方式,为的就是减少环保支出,有了这项税收优惠政策的激励,我们企业在清洁生产这条路上会走得更有动力了!”

申报操作误区要规避

“环保税是按季申报缴纳,企业是不是只用每季度汇总申报缴纳应纳税款就可以了,每个月的申报期还需要操作什么吗?”陈先生是一家环保税涉税企业的财务负责人,除了相关政策,陈先生还关注到了日常申报的问题,便致电地税部门咨询。

税务人员告诉陈先生,根据《环境保护税法》的规定,纳税人应当向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的,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纳税人按次申报缴纳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

根据上述规定,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环境保护税实行按季申报缴纳税款的方式,但纳税人仍需按月分别计算应纳税款,按季汇总申报缴纳应纳税款。因此,纳税人应当依法如实办理纳税申报,并对申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此外,税务人员提醒,纳税人按季申报缴纳税款时,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所属月份实际排放应税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同时,纳税人应当按照税收征收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应税污染物监测和管理的有关资料,以便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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