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用水安全是关系广大农民身体健康的重大问题,也是农村生活水平提高的重要标志。近年来,各地高度重视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在加强水源保护的同时,实施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农村饮用水情况得到持续改善。
但是,在很多地方,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由乡镇或村居管理,其缺乏管理与经营经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较低,存在水费征收及使用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笔者结合实际,提出以下建议。
实施联审联办,强化源头把控。可探索建立健全水利、建设、卫生、生态环保等相关部门协商、通报、审核运行机制,实行多部门联审联办。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确保饮用水安全保障设施从选址、设计到施工、竣工全面符合规范要求。进一步强化生活饮用水主管部门和属地化管理的责任意识,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设立水源地保护区,强化水源防护,从源头为人民群众提供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生活饮用水。
实施综合管理,强化过程控制。要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与管理,定期开展水质分析,实施水源地环境整治、恢复和建设工程,有效保障城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加强调查评估,摸清水源基础环境状况。进一步拓展饮用水水源地调查、监测与评估范围,及时掌握其水质及其变化趋势、环境管理状况,为科学有序开展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工作奠定基础。加大执法力度,严格环境监管。建立生态环境、卫生、农业等多部门构成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机构,定期开展整治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环境违法行为的专项检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防治产业污染。重点整治影响饮用水安全的违法排污企业、违法建设项目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资源开发活动,对可能影响饮用水安全的污染源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水体环境质量。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公众参与。定期公开饮用水水源达标状况,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及监督机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及网络等媒体普及有关知识,提高公众饮用水安全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其共同参与水源地保护相关工作。
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硬件建设。要进一步加大农村公共供水单位的制水工艺及水质检测的硬件投入,改善饮用水供水企业的生产条件和自检能力,切实提高生活饮用水的质量。要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有关水质检测的要求,帮助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水质检测。加快农村规模化供水,扩大规模和范围,尽早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城市供水管网与农村供水管网早日对接,以保证群众饮水安全。
健全管理机制,强化制度配套。全面提高农村集中供水水厂的管理水平,实现管理专业化、服务社会化,达到持续利用、良性发展的目的,使农村集中供水水厂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地制宜制定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从管理模式、管理机构、管理制度、供水管理和水价核定、水费计收及财务管理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中供水水厂建设运营。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确保水资源健康可持续利用。尽快落实农村供水工程用电优惠政策,建立农村供水工程维修专项基金。积极督导供水单位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设高标准水质化验室和检测中心,制定水质检测方案,严格水质检测,保障水质持续达标,提高供水保证率、水质达标率、群众满意率。同时,定期对管理人员进行岗位培训,提高水厂管理水平,确保工程长期稳定发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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