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生态环境部举行4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执法局局长曹立平出席发布会并介绍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有关情况。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主持发布会,通报近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如“无废城市““长江中心”“一带一路”。
《“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印发以来,各省积极推荐“无废城市”候选城市,筛选确定了11个城市作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分别为广东省深圳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安徽省铜陵市、山东省威海市、重庆市(主城区)、浙江省绍兴市、海南省三亚市、河南省许昌市、江苏省徐州市、辽宁省盘锦市、青海省西宁市。
此外,为更好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我们将河北雄安新区(新区代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区代表)、中新天津生态城(国际合作代表)、福建省光泽县(县级代表)、江西省瑞金市(县级市代表)作为特例,参照“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一并推动。
近期,我部将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和《“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会同有关部门召开现场启动会,研究部署“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通过“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固体废物管理,大力推进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坚决遏制非法转移倾倒,探索建立量化指标体系,系统总结试点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建设模式。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2018年4月27日,生态环境部党组决定,依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联合国内优势科研单位,组建国家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研究中心(以下简称“长江中心”)。
长江中心是以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目标,立足生态系统整体性,提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解决方案,为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提供科技支撑,努力建设成为具有较高国际影响力的长江经济带高端智库。
长江中心成立一年来,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有序推进。
一是完成了顶层设计和中心机构建设,成立了领导小组、联合研究管理办公室、学术委员会和顾问委员会,明确了联合研究运行机制。
二是完成了队伍组建与入驻,联合了近300家优势科研单位、5000余名优秀科研工作者,向长江干流沿线和重要节点城市,共派出58个专家团队进行驻点研究和技术指导。
三是联合研究(一期)项目启动准备就绪,生态环境部与三峡集团公司于2019年2月28日签署了长江大保护战略合作协议,支持流域区域水质目标管理、重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解决方案、生态环境保护智慧决策平台等3项重点任务。
四是全方位支撑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8大专项行动,支撑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饮用水水源地整治等专项行动的多项技术指南和规范性文件编制,实施了沿江省市120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估等。
下一步,长江中心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讲话精神,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对地方的科技帮扶,一市一策,构建长江智慧决策平台,为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贡献力量。
4月26日,习近平主席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发表题为《齐心开创共建“一带一路”美好未来》的主旨演讲,强调指出:“我们要坚持绿色理念,把绿色作为底色,推动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绿色投资、绿色金融,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共同家园”,“我们同各方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和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联盟和大数据平台)。
联盟和大数据平台由习近平主席在2017年首届高峰论坛上倡议设立,已于本月25日下午的第二届高峰论坛绿色之路分论坛上正式成立和启动,并已列入高峰论坛圆桌峰会联合公报和高峰论坛成果清单。
联盟由生态环境部和中外合作伙伴共同发起成立,目前已有中外合作伙伴共计125个,包括意大利、新加坡、俄罗斯、老挝、斯洛伐克、以色列、肯尼亚等25个沿线国家环境主管部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欧洲经济委员会、工业发展组织等8个国际组织,以及相关研究机构和企业等69个外方合作伙伴。
联盟定位为一个开放、包容、自愿的国际合作网络,旨在进一步凝聚国际共识,推动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携手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将着力打造政策对话和沟通、环境知识和信息、绿色技术交流和转让三大平台。
联盟设立联合主席、咨询委员会、专题伙伴关系及秘书处。联合主席由来自中国、新加坡、挪威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环境与发展领域高层人士担任。
大数据平台由我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承建,旨在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政府相关部门、企业及社会公众等提供环保政策、法规、标准、技术和产业等环境信息,形成相关信息、知识和技术的共建共享。
媒体监督和参与一直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力量,更是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长期以来,也正是得益于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和监督,促使一大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促进了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进步和发展。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党的十九大要求,坚持厉行法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决制止和惩处环境污染及破坏生态的行为。今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就生态文明建设再次发表重要讲话,要求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不动摇、不松劲、不开口子。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优化环保执法方式,对违法者依法严惩、对守法者无事不扰。
令在必信,法在必行。治污攻坚,需要一支坚强有力的生态环境执法铁军。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建设,部署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举措。国家机构改革之后由环境监察局更名为生态环境执法局。这个变化,不是一个简简单单名字的更替,而是越来越重的政治责任和工作职责。新组建的生态环境执法局主要任务,按照部党组的安排,我考虑可以用四句话十二个字来概括,“打攻坚、强执法、促规范、带队伍”。
打攻坚,就是团结和带领全国生态环境执法力量发挥好“排头兵”“冲锋队”的作用,积极投身于污染防治攻坚战,集中力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七大标志性战役。这也是“重中之重”的任务。
强执法,就是继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深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加强对大案要案挂牌督办和查处的力度,依法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保障好群众的环境权益,守护好祖国的绿水青山。
促规范,就是抓好生态环境执法制度建设,实行执法事项清单式管理,完善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机制,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生态环境执法的公正、阳光和透明。
带队伍,就是把握综合执法队伍改革的重大机遇,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力争实现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全力打造生态环境执法铁军。
下一步,全国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扎实做好“三个结合”。一是把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做好日常监督执法结合起来;二是把规范执法行为和优化服务方式结合起来;三是把深化综合执法队伍改革和打造生态环境执法铁军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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