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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实录|生态环境部召开4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9-05-05 10:14:25 来源:生态环境部 作者:

尽管蓝天保卫战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大气环境形势依然不容乐观,污染治理成果仍不牢固,剩下都是难啃的硬骨头,稍有松劲就可能回潮反弹。当前,大气污染治理已进入关键期,不能有松松劲、歇歇脚、喘口气的想法,必须咬定目标、真抓实干,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具体来说,我们将在去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成果、加大力度、优化方式,在持续深入开展重点区域强化监督的同时,实施定点帮扶。工作范围包括京津冀及周边、汾渭平原39个城市,计划从5月8日开展新一轮的强化监督工作。

与去年相比,这一轮强化监督在总体安排上进行了调整与优化,可概况为“五个三”。

首先,在组织形式上,采取“三位一体”包保机制。即,由部机关1个部门或派出机构、1个部直属单位、1个省级生态环境部门3家单位,共同负责包保1个重点城市。原则上,39个城市的包保工作组,均由生态环境部相关司局、直属单位、省级生态环境厅局委派处级以上干部任组长,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帮助解决难题、有效压实责任、协调推动工作,建立常态化的协调联动机制。3、4月份已经按这种机制进行了试行。具体来说,生态环境部全体干部,今年都要参加一轮次强化监督活动,要深入到攻坚一线去,融入到基层工作中去,面对面倾听基层意见、实打实推动解决矛盾问题。

其次,在工作职责上,完成“三项任务”。一是大力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传达中央决策部署,讲解法律法规和蓝天保卫战任务安排,帮着地方和企业理解好、执行好。二是通过“排查问题列清单,交办政府落责任,核查清单促落实”方式,帮助地方发现问题、建立台账,进一步压实责任,推动落实。具体来说,第一是发现问题,第二是对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核实,第三是对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相关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摸排。三是通过异地执法、交叉执法,培养锻炼队伍,严格作风纪律,努力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同时,我们将把帮扶工作作为核心任务,发挥生态环境部门人才、政策和技术优势,紧紧围绕基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际需要,将生态环境系统相关行政、科技、执法等力量下沉到基层一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提供业务培训,帮助地方政府和企业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第三,在工作模式上,坚持“三不原则”。即,不替代地方履行生态环保责任,主要是帮助查找问题,依法移交地方政府解决。不干预当地正常工作程序,而是督促落实,帮助地方建立问题台账,逐一整改销号。不打扰地方同志工作安排,自行安排吃、住、行,相关费用由生态环境部统一协调解决,原则上不增加地方的工作和经济负担。

第四,在工作管理上,实施“三个统筹”。即,建立统一的强化监督帮扶工作机制,统筹调度各现场工作组,统一任务要求;统筹协调各相关司局单位,形成合力;统筹信息汇总和发布,建立问题曝光和信息公开制度。

第五,在工作要求上,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协调好工作组与地方政府及部门的关系,发现问题以独立工作为主,解决问题以推动地方为主。二是处理好强化监督与定点帮扶的关系。既依法依规监管,又重视合理诉求、加强帮扶指导。三是落实好廉政纪律和作风建设的要求。把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融入和贯穿到强化监督的全过程,并全员覆盖,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强化作风建设。

澎湃新闻记者:当前,长江总磷污染问题日益凸显,今年1月印发的《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提出,要推进“三磷”综合整治,请问将如何开展这项具体工作?

曹立平:“三磷”整治是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之一。由于一些历史原因和产业布局因素,长江经济带集中了我国大部分磷化工产能。湖北、贵州、云南、四川、湖南、重庆、江苏等7省市都集中了大量的磷矿和磷化工企业。由于一些地方和企业发展粗放、环境管理滞后,对长江水环境,特别是产业相对集中的区域造成一定的影响。

为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长江“三磷”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主要目的是防范环境风险、促进达标排放、推动结构调整。《实施方案》大体可以概括为三个重点,五个阶段。所谓“三个重点”就是指磷矿、磷化工和磷石膏库的整治工作,“五个阶段”即查问题、定方案、校清单、督进展和核成效五个阶段。一是查问题,即组织“三磷”问题的排查,掌握问题清单,梳理行业特点。二是定方案,制定“一企一策”整改方案,形成整改台账,分类开展整治,推进整治任务。三是校清单,开展强化监督,进行查漏补缺。四是督进展,督促推动整改。五是核成效,核查验收“三磷”专项整治的成效。

前期,我们掌握的情况是,长江经济带地区大约涉及834家企业,目前正在组织地方开展自查,核查基本情况,现在看,企业实际数量要超过这个数。总体安排上,今年先行完成黄磷企业环境整治。磷石膏库情况较为特殊、差异较大,客观上整治难度也较大,需要针对具体情况,因地制宜推动整治工作。通过以上方式,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全面摸清“三磷”的数量,消除重大环境隐患,切实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为长江修复攻坚战奠定好的基础。

中国海洋报记者:渤海综合治理和长江保护修复备受社会关注,生态环境部日前开展了渤海入海排污口以及长江入河排污口的核查工作,请问进展情况如何?下一步有哪些打算和安排?

曹立平:长江入河排污口、渤海入海排污口的排查整治工作正在抓紧进行,这项工作我们也称之为“两个口子”的排查整治。部党组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将其作为打好长江保护修复和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的“当头炮”、“牛鼻子”。具体来说,主要是完成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等四项任务。目前,排查工作进展是比较顺利,按照既有的部署正在开展相关工作。这项工作在整个长江保护修复和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中起着基础性、决定性、关键性的作用。

首先,从“点”上来看,试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前段时间,我们组织在江苏泰州、重庆渝北区(以及两江新区嘉陵江段)和河北唐山黑沿子镇开展了试点排查和实验性排查工作。按照部署,这次排查与以往工作最大的不同,就是只要向长江、渤海排污的“口子”都要应查尽查。这种要求与以往对排污口的管理确实有很大的不同。以前,重点关注是规模以上的排污口,我们这次坚持“有口皆查”,只要有水流的“口子”,我们就要查。同时,这次排查工作不是“推倒重来”,而是在原有工作基础上的拓展和深化。

具体工作中,我们采用“三级排查”的方式。第一级排查用无人机,排查疑似排污口;第二级排查是组织人工现场核查,对各类排污口逐一排查,登记确认;第三级排查是对疑难问题和隐蔽盲区进行重点攻坚,查漏补缺,全面建立排污口名录。

从试点情况来看,入河(海)排污口有几个特点。一是数量多。排查的“口子”与以往地方掌握的数据差距很大,应该说是一个数量级到两个数量级的差别。当然,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此次采取的是全口径排查,认定的标准与以前完全不一样。二是分布广。沿江沿海地区既有工业园区、化工企业、港口码头,也有城镇小区、农田村庄、施工工地,排污口形态各异。有的排污口没有正规排水管道,有的埋在垃圾堆里面,还有一些污水直接沿河排放。三是隐蔽性强。这次排查发现不少“非典型”的排污口,隐蔽性很强。有的排口藏在草丛里、桥梁下,很难发现。比如,我们在试点排查中,通过无人机飞行,发现了一些排口,后来再进行三级排查,用无人船声呐技术、无人机红外探测,又发现了一些水下的口子,其中有一个排污口,当地政府都不知道什么时候建的。

其次,从“面”上看,一方面我们主要抓排查整治的标准规范,推动形成一整套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程序方法和工作模式。目前,一批技术规范已经陆续出台。支撑整体工作的排查APP系统已开发完成,并在实际排查中启用。无人机航测技术规范已经印发,资料整合技术指南、现场排查工作要点、排污口监测工作指南等规范也在加紧制定。此次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与以往有很大的不同。以前是把规范要求全部制定好才开始,可这次是全新的工作,我们先通过试点制定规范,进而指导全面的工作。

另一个方面,沿江沿海地区都在行动,积极开展排查工作。我们召开了渤海入海、长江入河排污口的工作启动会,“两个口子”涉及15个省(市)、76个城市具体实施方案都已经明确,细化了任务分工、时间节点和经费安排,全面铺开了排查工作。有些地区,像烟台、大连等城市,无人机航测工作即将开展。在排污口排查的过程中,相关的整治工作也在同步进行。比如,重庆市先行先试,在排查过程中,同步开展打击偷排偷放专项行动,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三级排查中,第一级无人机飞行,在渤海地区,准确率大概70%以上;在长江,特别是上游地区,准确率大概是50%左右,这就需要之后人工一步一步丈量,深入排查核对,这个是非常必要的。这就是个“笨办法”,可是把“笨办法”放在整个长江保护修复和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中去看,这就是个好办法,是个巧办法,因为这是项基础性的工作,关键性的工作。把排污口排查清楚了,把陆上的污染搞清楚了,下一步的环境整治就可以有的放矢。

下一个阶段的重点,就是督促指导各地全面完成无人机的航测任务,也就是第一级排查工作。这个任务相当繁重,其中长江、九条主要支流以及太湖涉及到大约两万四千公里的岸线,渤海大概是三千六百公里的海岸线,加起来接近两万八千公里,要全面进行无人机航测。毫不夸张的说,这是一次前所未有的重大挑战。接下来还要组织人工徒步排查,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两个口子”的排查任务。

谢谢大家。

封面新闻记者:我们注意到,今年一季度,华北地区多个城市出现空气质量反弹,请问原因是什么?对完不成攻坚行动目标的城市,是否会追责问责?

刘友宾:每当重污染天气来临的时候,公众总会有一些担心、忧虑,希望我们的蓝天能够天天有,我们也有这种良好的希望。应该看到,“大气十条”实施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在有关部门和地方大力配合下,在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下,近年来我国大气污染治理成效显著,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与2013年相比,2018年全国首批实施新空气质量标准的74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下降41.7%;北京市PM2.5浓度从89.5微克/立方米降到51微克/立方米,下降43%;珠三角PM2.5浓度连续四年达标,浙江省也迈入总体达标行列;重污染天气的发生频次、影响范围、污染程度都有了大幅度降低。回顾世界各国大气污染治理进程,中国近年来在大气治理方面重视程度之高、工作力度之大、环境质量改善速度之快都是十分罕见的。大家可能注意到,前段时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布了一个报告,高度评价了近年来中国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中国大气污染防治的路还很长,绝不可能一劳永逸。由于污染物排放量大、超出环境容量,我国的大气环境质量仍然还处于“气象影响型”阶段,对气象条件非常敏感。有专家评估显示,气象因素对PM2.5浓度的影响,年际可达±10%,对个别城市可达±15%,月际可达±30%以上。在不利气象条件下,重污染天气频发,大幅拉升全年PM2.5平均浓度,一定程度会抵消全年空气质量改善效果。

从发达国家大气污染治理史来看,空气质量改善是一个长期的螺旋式上升的过程。大气污染物浓度在快速下降过程中,遇到气候条件不利,部分时段出现反弹也是可能的,这是客观规律。重点是要看趋势、看发展、看长期,我国目前整体仍处于空气质量快速改善通道,不能因为短期PM2.5浓度反弹,就对治污思路产生怀疑、失去信心,否定前期的努力和成效,动摇今后的方向和目标。

2018年秋冬季以来,总体上看减排力度并没有减弱,相关措施也是有成效的。但受厄尔尼诺影响,冷空气活动较弱,大气污染扩散条件较前两年明显变差,加上少数地方前期改善幅度较大出现自满松懈情绪,使得一些城市PM2.5浓度出现反弹。这充分说明了大气污染治理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

为加快推动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下一步我部将突出抓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严肃问责。按照我部会同6省市人民政府印发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量化问责规定》,对由于工作不力完不成任务的城市,将依据规定严肃问责,不允许以气象条件为理由来应付搪塞。

二是强化监督帮扶力度。目前,生态环境部组织全国执法力量对“2+26”城市和汾渭平原正在开展强化监督帮扶,督促各地“冬病夏治”,全面完成治污任务。

三是持续开展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一市一策”,针对不同城市存在主要问题精准施策,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请问生态环境部在推进重点排污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如何通过企业信息公开来促进公众参与?

曹立平:企业的环境信息公开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企业的主体责任。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重点排污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披露工作,按照“健全制度、更新目录、推动公开、鼓励参与”的要求,不断深化工作。

一是健全制度,我部先后印发了《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等系列文件,规章和规范。规范了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和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更新名录,组织做好2019年度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更新,要求设区的市级以上生态环境部门尽快完成名录更新工作,并按时向社会公开。

三是推动公开,自2015年起,我部将各省(区、市)污染源监测信息发布平台向社会公告,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将纳入排污许可证重点管理企业的相关环境信息向社会公开。

四是鼓励参与,指导各地采取通报表扬,有奖举报等一系列做法,鼓励群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在这方面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对于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李干杰部长指示要把它作为一座金矿来挖,作为我们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基础性工作。在蓝天保卫战强化监督中,凡是涉及12369群众信访举报的相关信件,涉及到大气污染防治的,我们全部通过强化监督工作组进行核实核查,督办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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