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年终岁尾,又到了总结与展望的阶段,特此开启水处理行业的2019年年终盘点之路。梳理一年来的新闻发现,提质增效、国资进军、污水处理费上涨、长江大保护等在内的十大关键词贯穿于2019年水处理行业的发展之中。下面,一起看看具体有哪些吧!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中强调,“十三五”期间应进一步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大投入,实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由“规模增长”向“提质增效”转变。
今年5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全国重点区域及重点流域均对污水处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成为业内关注的热点。
与此同时,为解决中西部地区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水平较低问题,从而平衡区域发展,2019年7月13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建部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中西部地区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各地要统筹谋划,针对重点区域和重点薄弱环节,加快补齐短板。落实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要求,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加快推进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低于100mg/L的,要围绕服务片区管网制定“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并梳理建设和改造项目。做好污泥处理处置工作。
今年以来,关于“国进民退”的声音声音越来越大,水环境类项目中字头大单拿到手软,国资可谓“来势汹汹”。据统计,目前全国128家央企中,涉足生态环境产业的央企有53家,包括中节能、光大国际、三峡集团、葛洲坝、中车等等,几乎涵盖了环保产业的所有细分领域,其中涉水的最多,有28家央企开展了各类水处理业务,包括工业废水处理、农村分布式水站处理和城市传统水务。
目前环保工程的投资主体已经变成央企的基建队伍,除了雄厚的资金实力和强大的融资能力外,新进入的央企或国企在市政类项目、工程领域有着天然的优势。通过分析这些建筑央企进入环保生态领域的手段,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途径:从技术着手、靠工程切入、借资本开道、凭设备开路。
水处理行业一直以“国企、民企、外企”三足鼎立的格局而存在,在PPP热潮之下,民企和国企的“戏份”加重。今年以来,涉水民企中,启迪环境、环能科技、碧水源、东方园林、国祯环保先后与国资牵手。对此,清新环境总裁李其林认为,这种选择是被动和主动的结合被动是民营环保上市企业普遍遇到了各种各样的挑战和问题;主动则是民企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积极与国资进行协同。与此同时,国企也开始通过组建环保集团等方式巩固其优势。
污水处理服务费,是政府通过与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服务单位,通过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的方式,向提供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服务的单位支付的服务费,一般要求应当覆盖合理服务成本并使服务单位合理收益。
随着污水排放标准的提高,企业污水处理的成本上升,污水处理费难以满足更高标准的需求;乡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污水处理收集率不高,也不利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按照现行政策,同一地区不同企业排放的污水中污染物的浓度不同,但是执行的是同样的收费政策、收费标准。污水处理费标准保持不变,且污水处理服务单价不及时调整,会打击污水处理企业积极性,导致政策落地困难,污水处理“市场化”进程受阻,建立资源环境价格机制成为污水处理行业突破困局的新方向。
对此,首创股份董事兼总经理杨斌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污水处理费价格上涨来源于几个方面:物价、人工、电力等成本的增加会带来价格的上涨,每一个特许经营协议里都会有价格增长机制;环保标准的提高也会带来价格的增长,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标准从二级提高到一级B再到一级A标准,甚至一些地区要求达到地表IV类水、地表Ⅲ类水的标准,这种提高一定会带来价格的增长。”
此外,近年我国不断深化污水处理“市场化”改革,推进污水处理项目全面实施PPP模式,整个环保行业经历了从疯狂拿项目到谨慎评估项目收益的发展历程,社会资本对于污水处理服务单价的敏感度不断提高。
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对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作了全面部署,提出要加快构建覆盖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价格机制,推进污水处理服务费形成市场化,逐步实现城镇污水处理费基本覆盖服务费用。
政策出台后,江苏、四川、安庆、青海、内蒙古等省市自治区先后出台《关于创新和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实施意见》,在943号的政策框架下根据各省实际提出实施意见。岳阳、东莞、河南、广州等省市分别上调污水处理费,将政策积极落地。
2018年9月,住建部和生态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制定地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的通知》,首次从国家层面明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要求,要求各地加快制定地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在2019年6月底前制定完成;已经发布的,要根据新的要求进行修订。
《通知》明确了标准适用范围以及各类控制指标和排放限值,并要求各地方加快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并给地方制定标准提出了要求。可以说,此《通知》的发出,开启了我国农村污水排放标准体系建立的新篇章。各省市也纷纷对政策予以响应,制定符合实际自身实际情况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声明:本网所有内容,凡注明“来源:水世界—中国城镇水网”或“水世界微信”的文字、图片等,版权均属本网所有,其他媒体、网站等如需转载、转贴,请注明来源为“水世界”。凡注明"来源:XXX"的内容,为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是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对不遵守本声明或其他违法、恶意使用本网内容者,本网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中国水协)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水务发展战略国际研讨会指定网站 国际水协会中国委员会工作网站
全国中长期科技发展十六项专项之一、中国十六大中长期重点专项 - 中国水体污染防治重大专项发布网站
技术支持:沃德高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3-2011 版权所有 京ICP备12048982号-4
通信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城科会办公楼201(100835) Email:water@chinacitywater.org Fax:010-88585380 Tel:010-88585381版权所有: 水世界-中国城镇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