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新冠肺炎疫情能够得到有效控制,与医疗危废的有效处置和设施设备、人才的有效调配有关。亟须在新固废法第90、91条的指导下制定规范,提升要求,巩固经验。
一是健全医疗机构的处置要求和操作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应依法分类收集、贮存医疗废物。收集前,应进行毁形、消毒预处理。暂存时间不得超过规定,并委托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集中处置。集中处置单位应依法取得相应资质,及时分类收集、运输,并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及时实行集中无害化处置,禁止非法销售或回收。对于分布分散的小型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其收集和运输可以由市县级人民政府通过招投标、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开展。卫生健康部门会同生态环境、发展改革等部门制定医疗废物收运管理规定,并开展守约考核评价。
二是强化传染病应急防控期间环境卫生分类管理制度。传染病应急防控期间,应急区域内生活垃圾可能因沾染病原体成为危险废物,建议规定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须遵守卫生防护要求,有关人员须穿戴合规的防护装备,社区须按照规定对生活垃圾严格开展消毒。
三是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和强制征召制度。建议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在新固废法第91条的框架内,制定传染病应急期间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和强制征用的制度,征召危险医疗废物处置等方面的环保公司、设施设备和环保人才,确保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四是依托大中城市建设区域性危险废物处置救援中心。目前各地的固废处置能力建设大多是应对常态化需要的,为应对今后可能发生的恶性传染病,需要补短板,依托大中城市规划建设危险废物处置设备的区域性储备中心,形成全覆盖的救援网络,确保应急情况下,设备能够尽快运输到位。
一是全面推行金融机构介入机制。新固废法第99条规定“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建议以此为基础,对相关企业实行绿色信贷制度,让信贷机构和保险公司共同介入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倒逼企业真正重视生态环境保护。
二是全面实施环境信用评价机制。新固废法第28条针对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者规定了信用记录制度,要求将相关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为了发挥联合惩戒对企业的警戒作用,建议制定规章,要求省市两级生态环境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委托第三方对相关单位和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定期开展环境信用评价。 (作者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
声明:本网所有内容,凡注明“来源:水世界—中国城镇水网”或“水世界微信”的文字、图片等,版权均属本网所有,其他媒体、网站等如需转载、转贴,请注明来源为“水世界”。凡注明"来源:XXX"的内容,为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是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对不遵守本声明或其他违法、恶意使用本网内容者,本网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中国水协)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水务发展战略国际研讨会指定网站 国际水协会中国委员会工作网站
全国中长期科技发展十六项专项之一、中国十六大中长期重点专项 - 中国水体污染防治重大专项发布网站
技术支持:沃德高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3-2011 版权所有 京ICP备12048982号-4
通信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城科会办公楼201(100835) Email:water@chinacitywater.org Fax:010-88585380 Tel:010-88585381版权所有: 水世界-中国城镇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