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法典,在中国是一个界碑,因为这是我国第一部以“典”命名的法律;这部法典,在世界也是一个界碑,因为这是世界范围内首次在《民法典》中规定绿色环保原则。
世界范围内绿色环保已成大势所趋,为什么唯有我国《民法典》成为绿色法典,它的颁布实施对环保法律法规会不会产生影响,产生什么影响,生态环境部门可能会面临什么亟待解决的问题,对我们的生活将产生什么样的影响?为解答这些问题,我们特别邀请几位专家展开讨论。
主持人:张国兴,河北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副主任、《河北环境保护》执行主编
嘉宾:梁跃民,河北科技大学文法学院研究员,河北省新世纪“三三三人才工程二层次人选”
嘉宾:马绍峰,河北地质大学法政学院环境法学博士、河北法学会第五届学术委员会委员
嘉宾:曹晓凡,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员,生态环境部第一届生态环境应急专家组成员
主持人:说到法典,我们第一个想到的可能就是历史课上曾经学到过的《汉漠拉比大法典》,然后就是著名的《拿破仑法典》,我国春秋战国时期的李悝编著过一部《法经》,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完整的法典,不过不是以法典的名义命名。今天我们要讨论的《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第一部法典。当然,今天讨论的问题可能比较艰涩,因为包含1260个条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仅通读一遍就足以让一般人望而生畏,而我们要探讨的是这部《民法典》与现行生态环保法律的关系、影响甚至冲突。三位嘉宾在法学和环保法学领域都是非常有思想和建树的学者专家,请大家来一起探讨这个问题,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
主持人:我们要讨论的第一个问题是,民法典中在总则里规定了绿色环保原则,请问各位嘉宾,从法理上它的意义何在?
马绍峰:我国民法典在第一编总则当中的第一章基本规定里的第九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这么一条规定,其实是规定了在民事活动当中的绿色环保原则。民法典是我国第一部法典化的一部立法,它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也是基本法。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环保法不是基本法。民法典的地位更高。民法典里规定了绿色环保原则,可以认为它的适用范围更广泛了,影响也更大了。
曹晓凡:从1954年首次启动民法典制定工作,到2020年正式通过这个民法典,这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当然,绿色化在这个过程当中之所以能够被纳入进来,与近年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持续推进密切相关。特别是把绿色环保原则放在民法典开篇的基本规定里,实际上是做了一个系统化的设计,从它的价值观念的绿色化,基本原则的绿色化,到后面诸多方面的绿色化,互相呼应,形成一个有血有肉的整体。
声明:本网所有内容,凡注明“来源:水世界—中国城镇水网”或“水世界微信”的文字、图片等,版权均属本网所有,其他媒体、网站等如需转载、转贴,请注明来源为“水世界”。凡注明"来源:XXX"的内容,为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是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对不遵守本声明或其他违法、恶意使用本网内容者,本网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中国水协)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水务发展战略国际研讨会指定网站 国际水协会中国委员会工作网站
全国中长期科技发展十六项专项之一、中国十六大中长期重点专项 - 中国水体污染防治重大专项发布网站
技术支持:沃德高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3-2011 版权所有 京ICP备12048982号-4
通信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城科会办公楼201(100835) Email:water@chinacitywater.org Fax:010-88585380 Tel:010-88585381版权所有: 水世界-中国城镇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