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已占到如此大的经济体量,但行政管理机制仍然模糊——对上分属于科技部、商务部、工信部、环保部等多个部门管理,对下没有执法权,只是机构而非机关,这是导致环境管理难的根源。
已有的工业园区相关制度主要围绕产业发展和土地利用展开,涉及这两类问题的措施具体且系统。而直接针对环境管理的政策较少,且呈现出较为显著的管制型特征,表现为“自上而下”的管制和“结果导向”的考查。
2018年伊始,一组工业园区数据引人注目。
根据环保部通报,截至2018年1月底,全国共有涉及废水排放的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2356家,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的完成率分别为94%和91%。
这是一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的成绩单,大限是2017年底。逾期未完成的,将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
根据通报,北京、天津、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西、四川等9省份已全部完成任务。其余22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计208家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未按时全部完成。
自1979年第一个蛇口工业区挂牌以来,中国工业园区种类繁多,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边境经济合作区、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等多种类型。
“十二五”期间,工业园区作为产业集聚地,贡献了中国GDP的近50%。东部沿海地区的工业产值超过50%来自园区,西部地区的新增产值50%来自园区。
规划环评未完成、超标排放……快速、粗放的发展背后,工业园区逐渐沦为污染集中区,中央环保督察中频被点名。笔者统计2011-2015年间环保部公布的环境案件中,由于工业园区内企业造成的环境污染案件数量逐年递增,在所有案件中占比由20%上升至34%。
工业园区已占到如此大的经济体量,但行政管理机制仍然模糊——对上分属于科技部、商务部、工信部、环保部等多个部门管理,对下没有执法权,只是机构而非机关,这是导致环境管理难的根源。笔者长期关注工业园区的环境管理,试图从工业园区的污染特点和外部政策,梳理出难点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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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合性的内部管理
工业园区是通过行政手段划出的一块区域,聚集各种生产要素,工业集约化,企业享有园区内的特殊政策,也具有共同的排污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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