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提了一个问题,关于“一刀切”的问题,大家也很关心,我先回答一下这个问题。关于“一刀切”的问题,首先什么叫“一刀切”?我理解所谓的“一刀切”指的是不分青红皂白,不分是否违法还是合法,一竿子打下去,一律进行关停,这叫“一刀切”。企业有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该处理的还得处理。像不分青红皂白,不分好坏的“一刀切”,负责任地说,总体上来讲是不普遍也是不突出的,也是从一开始我们就坚决反对的。当然,在四批督察过程中,个别地方确实出现过类似的问题。出现问题以后,我们及时进行了纠正。未来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态度非常明确,绝不允许这么干,绝不允许这样的乱作为来损害影响我们的中央环保督察的大局。将来不仅仅是及时纠偏,还会及时追责问责,并且是严厉严肃的追责问责,发现一起严查一起,说到做到的。我们坚决反对平常不作为、到时候又来乱作为的情况,这种风气,我们要坚决遏制。
关于中央环保督察,确实成效好,所以请大家放心,我们一定会坚持和发展下去。这次您也注意到在新的生态环境部,其中非常明确的一项职能就是来开展中央环保督察。近期,我们正在考虑怎样把今年的中央环保督察以及后期的中央环保督察继续开展好、发展好,今年具体的几项工作向大家报告一下:
第一,准备开展第一轮环保督察的“回头看”。大家关心的原来列了单子的问题,你整改得怎么样,我们要“回头看”。第二,结合“回头看”,还要针对一些地区、一些省份突出的环境问题,开展专项督查,我们会把“回头看”和专项督查尽可能结合到一起,比如说这个省大气方面问题比较重,我们就是在开展“回头看”的同时,把大气污染的治理作为一个专项来同时开展督查;哪个省如果水方面有问题,那开展一个水专项督查;有一些省可能是在生态保护方面、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我们就把生态方面作为一个重点开展专项督查。第三,研究完善有关中央环保督察的相关规定、制度,推动这项督察进一步法治化、规范化,使得将来能够作为一个长效机制,平稳健康发展下去。第四,加强对省一级开展环保督察的指导和督促。刚才向大家报告已经有26个省份开展起来了,我们的目标是2018年各省份的地方环保督察机制都能够全部建立,并且能够实现所有地级市环保督察的全覆盖。目前,我们正在谋划开展这些事情。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之下,这个好的机制一定会发挥更大的作用。谢谢。
法制日报、法制网、法制客户端记者:我的问题是关于新环保法实施的。新环保法实施已经有三年时间,当初修法的时候引入了“按日计罚、移送拘留、公益诉讼”等具体规定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了显著作用,请李部长介绍一下新环保法实施以来,环保事业取得了哪些进展,还存在哪些问题,未来将如何进一步推进工作,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新贡献。谢谢。
李干杰:新环保法是2014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2015年1月1号开始实施,到现在为止是三年多一点的时间。这部号称历史上最严的环保法,三年多的实践证明,确实是不虚此名,确实是最严的环保法,确实是长出了“牙齿”,实施效果还是很不错的。我们从前年开始,2016年、2017年分别请了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新环保法实施情况做了第三方独立评估,结论基本上是一致的,认为这部法执行的力度、遵守的程度、产生的影响都是环保历史上最好的。具体体现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执法力度不断加大。新环保法出台,这几年执法手段、执法规定有了很多的增加,包括您刚才提到的“按日计罚,停产限产,查封扣押、移送行政拘留”等等,也支撑了我们执法工作,支撑了执法力度的加强。2017年相比2014年,全国查处的违法案件,2017年有23.3万件,相比2014年增加了180%,去年罚款是115.8亿元,相比2014年增加了265%。大家从这个数字上能够看出来我们执法的力度今非昔比,大大增强。
第二,执法手段不断丰富。一方面我们行政手段更加多样,包括督企、督政,督企有强化督查、巡查,督政包括环保督察、专项督察,还有约谈、限批、通报、挂牌督办这些手段,这是在行政手段方面。在司法手段运用方面,也是更加顺畅。我们充分运用刑事民事等多种司法手段,执法更有成效,在这个过程中,公安部、最高法、最高检给予了很大支持。我们移送公安部门的案件,2017年有两类,一是行政拘留,一是涉嫌环境污染犯罪,分别有8600多件和2700多件,比2016年第一类基本上是翻了番,增加了112.9%,第二类增加了35%。另外,2017年还支持相关公益组织,提起了五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从这个形式上来说,我们的手段确实是不断丰富的。第三,执法方式不断创新。在执法过程中间,我们广泛应用一些技术手段,包括遥感、在线监控、大数据分析等,来支撑开展执法活动。在京津冀“2+26”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中,我们还实施了热点网格技术支撑,所谓热点网格就是把区域划成3×3公里的网格,在这些网格里设置一些监测设备,一旦网格里污染有异常增高,我们立即就派人去进行监督执法。所以从执法方式上,我们广泛采用的这些新手段,也有了很大的增强。
第四,公众参与程度不断提升。公众参与对做好环境执法、做好环境保护来讲是至关重要的,这几年进步很大,2017年环保部通过电话、微信、网络接到的举报就有17万件,比去年是翻了番,是2014年的3.5倍。过去只有几万件,3万多件、3.8万件,去年达到17万件,可见公众的参与,一个是积极性大幅提高,另外一个也确实是有了渠道,基本上我们接到的这些举报都是有一算一,都要责成当地进行处理,有些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都是一盯到底。比如“2+26”城市大气污染防治中,去年秋冬季以来所有涉气的举报,第一我们完全向社会公开,第二交办下去的大致有13000件,我们都紧盯不放,不解决问题我们就不松手。第五,执法成效不断显现。更多的就不说了,大家从环境质量的改善上就能够看得出来,在企业守法的一些效果上也能够显示出来。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新环保法实施短短的三年,确实是效果很明显,也相信将来它会发挥更大的效果。当然我们也看到,在这里面也有一些问题,反映出一些企业的守法意识还不够强,超标排放的问题还存在,甚至在一些地方还很突出。另外,从政府的角度来讲,有些责任也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回过头来说,只要我们企业是守法运行,都是达标排放的,我们的各地政府承诺的事、计划的事都是落实到位的,那么我们今天的环境质量就应该比现在的实际状况要好很大一块。从这个意义来讲,我们未来的空间还很大,未来要做的事还很多,未来我们一定会按照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精准执法和文明执法的要求,进一步把新环境保护法落实好,也把其他的法律落实好。过去这五年,环保领域法律的制修订力度很大,我们有很多法律,比如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环评法都进行了修订,土壤污染防治法正在制定,还有新的法律出台,像环境保护税法,核安全法,这些新的法律修订也好、制定也好,都充分反映了总书记的新思想、中央的新要求,也结合了新时代的特点。所以我们要把这些法律执行好,让法律成为环境质量改善的有力支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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