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018年4月,又一批新的环保规定、标准正式实施。其中包括:我国首个以环境保护为目标的税种开征、23项生态环境部标准正式实施、河北省两项污染控制地方标准实施、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实施、国家七部委联合“绿盾2018”专项行动启动、全国2466个集中式地表水型水源地的大规模环保专项行动全面启动实施...
2018年我国最新施行的环境保护税4月1日进入首个征税期,这是我国首个以环境保护为目标的税种。
环境保护税实行按季申报,征税范围为直接向环境排放的大气、水、固体和噪声等污染物。不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不缴纳环境保护税。居民个人也不属于环境保护税纳税人,不用缴纳环境保护税。
4月1日起,23项新的生态环境部标准正式实施,其中18项标准为首次发布,另5项为修订代替。这批环保标准主要涉及大气、水等各类污染物的测定方法和监测技术规范。其中,涉及大气类共8项,水质监测类7项,土壤类4项,固废及渗滤液类1项,噪声及振动类1项,综合类2项。详情>>
1、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汞的测定 活性炭吸附/热裂解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917-2017)
2、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38-2017代替HJ/T 38―1999)
3、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便携式傅里叶红外仪法 (HJ 919-2017)
4、环境空气 无机有害气体的应急监测 便携式傅里叶红外仪法 (HJ 920-2017)
5、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气的测定 碘量法(HJ 547-2017代替HJ 547—2009)
6、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总磷的测定 喹钼柠 酮容量法(HJ 545—2017代替HJ 545—2009)
7、环境空气 气态汞的测定 金膜富集/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910-2017)
8、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 194-2017代替HJ/T 194-2005)
9、COD 光度法快速测定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924-2017)
10、汞水质自动在线监测 仪技术 要求及检测方法(HJ 926-2017)
11、水质 多溴二苯醚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909-2017)
12、便携式溶解氧测定 仪技术 要求及检测方法(HJ 925-2017)
13、地表水自动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 915-2017)
14、水质 百草枯和杀草 快的测定 固相萃取-高效液相色谱法(HJ 914-2017)
15、水质 六价铬的测定 流动注射-二 苯碳酰二肼 光度法(HJ 908-2017)
16、土壤和沉积物 多氯联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922-2017)
17、土壤和沉积物 总汞的测定 催化热解-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923-2017)
18、土壤和沉积物 有机物的提取 超声波萃取法(HJ 911-2017)
19、土壤和沉积物 有机氯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921-2017)
20、固体废物 有机氯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HJ 912-2017)
21、环境振动监测技术规范(HJ 918-2017)
22、环境二噁英类监测 技术规范(HJ 916-2017)
23、环境标准样品研复制技术规范(HJ 173-2017代替HJ/T 173-2005)
4月1日起,河北省两项地方标准《生活垃圾填埋场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医疗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正式实施。详情>>
《生活垃圾填埋场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适用于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恶臭污染控制和监督管理,以及新、改、扩建生活垃圾填埋场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恶臭。
《医疗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适用于现有医疗废物焚烧设施产生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医疗废物焚烧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污染物排放管理。
日前,《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经省人民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及其监督管理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办法》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届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责任和义务,违者不仅面临处罚,还可能被记入信用档案。
工信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4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的实施,将加快我国传统能源乘用车节能技术升级进程,促进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预计到2020年我国乘用车行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将达到5.0升/百公里,累计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6000万吨。到2020年预计累计推广新能源乘用车380万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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