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和妥善应对暴雨洪涝、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次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函,要求各地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把环境安全保障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始终保持高度警觉,加强环境风险管控,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责任措施,切实保障环境安全。
一要落实责任,防范遏制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对当前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推动地方政府、企业和相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落实各项措施,做好应急准备,确保人员、装备、物资调配到位,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二要强化预警,有效防控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密切关注汛情灾情,充分运用气象、水利、地震、地质灾害等部门预测预报成果,做到信息及时共享、同步应急联动。科学研判灾害性天气可能导致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应对措施。加强地表水水质监测和舆情跟踪,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要迅速核查原因,及时报告信息,果断启动响应。
三要重点防范,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根据行政区域内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状况和气象特点,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存储单位,油气运输管线和尾矿库企业,以及民用核设施、核技术利用单位、铀矿冶企业等高风险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督促企业落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提前采取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和应对措施,严防极端自然灾害诱发或导致核与辐射安全事故,严防灾害性天气下危险化学品泄漏、尾矿库垮坝溢流等次生事故造成的环境损害。
四要科学周全,扎实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保证通讯联络畅通。事件处置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救援队伍作用,快速准确开展监测和评价,将气象、水利等因素纳入决策考量范围,注意防范强降雨造成的消防废水溢流等情况,采取科学措施,有力有序应对,把突发环境事件的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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