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启文: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
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与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紧密相联、密不可分,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方面,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是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保障人体健康,防范环境风险的重要保障。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对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作出全面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指示批示,并亲自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垃圾分类、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等工作。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进一步提出,要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促进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近年来,我部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重点围绕配合修订1部法律、推进2项重大改革、实施2大专项行动开展工作,也就是积极配合修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坚决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组织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着力实施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专项行动和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在化学品环境管理方面,重点开展新化学物质登记、推动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和管控、积极履行有关国际公约。在重金属污染防治方面,重点推动落实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当前,我国固体废物、化学品和重金属环境管理工作基础相对薄弱,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任务十分艰巨。我们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既打攻坚战又打持久战。我们有决心、有信心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共同努力下,推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污染防治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为打好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出新贡献。
刘友宾:下面,请大家提问。
新京报记者:我们关注到近年来屡次发生危废倾倒长江事件,对长江周边生态环境产生了很大影响,甚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想问一下在防治危废倾倒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进展?下一步有何安排?
邱启文:危废倾倒严重威胁长江生态环境安全和沿线群众身体健康,与中央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决策部署背道而驰。去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危险废物倾倒长江事件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我部高度重视,会同沿线省市和相关部门坚决遏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高发态势。
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并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开展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实施长江经济带11省市固体废物大排查行动方案,全面摸排沿江沿岸固体废物非法倾倒点,梳理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源及流向,评估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分析能力缺口。
二是开展“清废行动2018”等专项执法行动。组成150个督查组进驻长江经济带11省市,对危废倾倒点进行全面摸排核实。配合中办督查室开展沿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联合调研,挂牌督办7起环境违法案件。联合公安部挂牌45起环境违法犯罪案件。
三是强化督查问责,压实企业和地方污染防治责任。截至目前,向长江经济带11省市交办的130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304个,整改率达99.7%;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将危险废物处置情况纳入督察范畴。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失信企业开展联合惩戒。
四是建立健全环境监管长效机制。我们去年印发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的专项行动方案,以点带线、以线促面,全部推进突出问题的整治。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聚焦长江经济带,重点围绕“三个提升、一个打击”来重点开展工作。一是夯实基础,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监管长效机制,着力提升危险废物监管能力。二是科学评估处置能力需求缺口,压实地方政府责任,着力提升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三是完善法规制度,着力提升危险废物风险防范能力。四是继续聚焦长江经济带开展“清废行动2019”,严厉打击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环境违法行为,有效遏制非法倾倒事件的发生。
新华社记者:请介绍一下生态环境部在废旧铅蓄电池回收监管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目前存在哪些问题?另外,请问如何加强对非法拆解企业的监管?
邱启文:谢谢您的提问。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铅蓄电池生产国和消费国。据有关方面统计,2017年我国铅蓄电池产量约380万吨,超过全球总产量的40%。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工作,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把废铅蓄电池污染治理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
为加强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促进资源综合利用,我部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制度。通过推动修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完善废铅蓄电池收集经营许可和简化跨省转移审批等内容和要求。
二是全面部署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开展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切实加强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工作。
三是严厉打击废铅蓄电池非法收集处理行为。结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刚才介绍的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等,严厉打击非法收集处理废铅蓄电池行为。会同公安部等相关部门,重点打击非法收集、拆解废铅蓄电池和土法炼铅等活动。
废铅蓄电池非法再生工艺简单,流动性强,极易死灰复燃。含铅酸液处理难度大、成本高,造成少数企业非法拆解倾倒酸液,造成环境污染。
下一步,我部将重点组织落实好《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行动方案》《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两个文件,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动建立规范有序的收集处理体系,强化再生铅行业规范化管理,严厉打击涉废铅蓄电池违法犯罪行为,建立污染防治长效机制,推动铅蓄电池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南方都市报记者:央视315晚会曝光,注射器等医疗废物被制成儿童玩具,请问在医疗废物方面,生态环境部采取了哪些监管举措?进展如何?还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解决?
邱启文:谢谢您的提问,看到315晚会曝光的内容我们非常震惊,这种违法行为性质十分恶劣,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必须查明废物的来源和产品的流向,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据了解,节目播出的当天晚上,相关地方的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开展相关的调查处理工作,迅速的查封黑加工窝点,妥善清理处置现场的医疗废物和垃圾。有些省,比如说河南省部署在全省开展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的大排查,规范医疗废物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目前相关问题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就刚才您提到的医院产生的废物是这么来划分的,没有受到病人血液、体液或者是排泄物污染的输液瓶、输液袋等,属于可回收利用废物。但是针头以及混有这些物质的输液瓶、输液袋就属于医疗废物,医疗废物就是危险废物,不允许加工利用,不允许回收,要妥善的安全的处理处置。
""
声明:本网所有内容,凡注明“来源:水世界—中国城镇水网”或“水世界微信”的文字、图片等,版权均属本网所有,其他媒体、网站等如需转载、转贴,请注明来源为“水世界”。凡注明"来源:XXX"的内容,为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是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对不遵守本声明或其他违法、恶意使用本网内容者,本网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中国水协)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水务发展战略国际研讨会指定网站 国际水协会中国委员会工作网站
全国中长期科技发展十六项专项之一、中国十六大中长期重点专项 - 中国水体污染防治重大专项发布网站
技术支持:沃德高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3-2011 版权所有 京ICP备12048982号-4
通信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城科会办公楼201(100835) Email:water@chinacitywater.org Fax:010-88585380 Tel:010-88585381版权所有: 水世界-中国城镇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