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生生物是水生态系统的核心组成部分,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是保障水生态安全的必然要求,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
为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改善水生生物生存环境,国家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和《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等重要政策文件。强调把“水生生物和水域生态环境放在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中”;“把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放在突出位置”。
江苏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加强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保障流域水生态系统健康,在全国率先发布了《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生态环境功能区划(试行)》(以下简称《区划》)。《区划》要求:逐步实现从单一水质目标管理向水质、水生态双重管理转变,坚持水质与水生态保护并重的原则。《区划》充分体现了太湖对水生态保护和水生态管理的重大需求,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日益受到高度重视。
但是,我国尚缺乏科学系统的保护水生生物水质标准,导致对水生生物生境水体有毒有害污染物监管力度不够。
为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水生生物生态用水安全,急需开展保护水生生物水环境质量标准限值制订研究,制订保障流域内水生生物生存和物种多样性可持续发展的水质安全阈值,保证水生态系统健康发展。
基于此,水专项课题“太湖保护水生生物水质标准制定与应用”以太湖流域水生态环境管理技术体系构建为目标,对标国际经验,继承水专项“十一五”和“十二五”水质基准与水生态风险评估成果并进一步推进,以太湖水生态功能区为研究对象,充分考虑太湖水生态管理需求与水生生物特征,采用“综合集成与补充调查”与“实验室研究与模型推导校正”相结合的技术手段,以生态风险评价-优控污染物清单-水质基准值推导/校正-水质标准制订-试评估为研究主线,在国内率先开展保护水生生物水质标准制订研究,为太湖水生态健康管理提供先进性、前瞻性的技术手段,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相关指标修订提供前瞻性的研究基础和科学依据,引领全国水环境质量标准逐步走向精细化、科学化、系统化的完整体系。
水样中痕量POPs类污染物分离富集
保护水生生物水质标准是通过科学合理、管理可行的技术手段规定水生态环境中的有毒有害污染物对水生生物不产生长期和短期不良或有害效应的最大允许浓度,是保障水生生物多样性和水生态健康的重要抓手之一。
水生生物物种多样性是表征水生态系统健康的关键指标,水生生物多样性减少已成为当前我国最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之一。依据《太湖健康报告》,2015年~2017年,太湖水生态健康水平处于亚健康状态,浮游植物数量、浮游动物生物损失指数、大型水生植物覆盖度、鱼类生物损失指数等指标都处于不健康或病变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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