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份,《深圳湾航道疏浚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在公示阶段被公众发现抄袭行为,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虚假等严重质量问题。我部立即责成地方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严肃查处,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已于今年5月完成行政处罚程序并在官网公开,对建设单位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广东省深圳航道事务中心分别予以罚款100万元和200万元;对环评文件编制单位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按环评编制收费的5倍予以顶格罚款,共计320万元,并予以失信记分15分;对编制主持人兼主要编制人员予以5年内禁止从事环评文件编制工作的处罚,同时予以失信记分20分。彰显了压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的决心,不管是机关、事业单位还是企业,一视同仁;落实了环评单位的直接责任,不管单位性质、大小,等量齐观;既追单位责任,又溯及个人,依法落实“双罚制”。
近期,我部又集中向浙江、江西、湖南、广东、广西、四川等六省(区)生态环境部门,移送了监管中发现的10项环评文件严重质量问题线索,要求依法开展调查取证,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还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后续调查处理结果我部和各地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我部还印发了《关于加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以深圳湾事件为鉴,举一反三,开展环评文件质量专项检查工作。初步统计,各地已对248家环评单位进行了质量控制情况检查,对163家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对近7000份环评文件进行了复核,延续了以质量为核心的监管态势,强化了对环评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震慑和警示。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以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为抓手,以信用管理和大数据校核为手段,坚持问题导向和严惩重罚,强化环评责任溯源和追究,坚决维护环评制度效力。
一是组织与开展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三年行动计划,研究制定严惩环评弄虚作假有关意见,明确违法情形,压实各方责任,严格责任追究。
二是强化靶向复核,对重点地区、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以及重点编制单位和人员,加大环评文件复核力度。
三是提升互联网+监管水平,将2020年以来全国审批的环评文件全部纳入大数据智能校核,扩大监管范围,并提高监管精准度。
四是继续推进环评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指导,加大宣传曝光力度,全面落实“一处失信、全国公开”和“多处失信、全国受限”的跨地区环评失信惩戒机制。
刘志全: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生态环境部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开展环评审批正面清单改革试点,实施豁免一批,告知承诺一批,优化服务一批,积极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
一是豁免一批。对10大类30个小类的环评登记表项目实行豁免,不再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截至7月,约有7.6万个项目豁免了登记表备案手续。受益项目主要是餐饮、娱乐等受疫情冲击较大的社会服务业,食品加工制造等民生行业,以及排污许可登记管理能够兜底的工业行业,主要是小微企业。
二是告知承诺一批。对17大类44小类行业项目实行环评报告书或报告表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最大程度压缩审批时间。截至7月,全国按告知承诺制方式审批的项目环评共13374个,主要是装备制造业等工业项目、公路等交通运输业项目、农副食品加工制造业和社会事业项目。各地在实施中做了积极探索和实践,山东、河北、河南、江苏、浙江等分别告知承诺1000余个项目。同时,指导各地同步加强监管,切实强化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环保要求的落实。许多地方发文明确在审批后要对承诺内容真实性和环评文件规范性进行核查,对申请人未履行承诺的,撤销行政审批决定并追究申请人的相应责任。
三是优化服务一批。目前各地均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的采取各种举措,如“不见面”审批、开通审批绿色通道、局长现场办公等方式优化环评审批服务。
对于一些重大项目,建设周期比较长的项目,我们建立了台帐式环评审批服务制度,逐项调度,提前介入,帮助解决环评文件编制和审批中的问题。同时,建立国家和地方的上下联动机制,各地也制定了当地的重点项目台帐清单,推动项目落地。
环评应急服务保障方面,刚才介绍已经为5499个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试验等“三类项目”提供了环评应急服务保障。
环评审批正面清单试点是我们积极探索环评改革的一个重要举措,下一步我们将在指导各地继续做好政策落地的同时,总结各地的成效和实施中问题,研究延长执行正面清单的时间或扩大清单范围,并将疫情期间好的的经验做法规范化、制度化,持续为助力“六稳六保”发挥积极作用。
刘志全:今年以来,由于疫情影响和外部环境变化,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不少新的困难和问题,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困难凸显,他们对改革有更多的期待,希望环评费用更低一些、编制时间更短一些、服务更便捷一些。对此,我们非常理解,也竭尽全力加强改革和帮扶力度。应该说,近年来环评改革的红利仍在持续释放,环评市场彻底放开,环评收费总体稳中有降,编制时间有所压减,审批服务得到优化,市场主体的获得感总体是强的。
上面谈到的一些问题,有环保主体责任落实的问题,有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有服务不到位的问题,也反映出改革仍在路上、仍有空间。下一步,我部将积极推进环评改革,以环境影响相对小的建设项目为重点,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增强小微企业的获得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尽快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修订,进一步合理界定纳入环评管理的范围,将环境影响很小、可以通过其他手段管理的建设项目,不再纳入环评管理,从而减轻小微企业的经济负担,减少时间成本。
二是推进环评审批正面清单的制度化,评估这项改革举措近半年来的实施成效,研究延长清单的执行时间或者扩大清单的范围。
三是研究优化量大面广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格式和内容,较大幅度精简此类环评文件的编制要求,降低编制费用。
四是进一步规范环评市场,严厉打击环评文件弄虚作假、粗制滥造、不落实环评要求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五是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服务和政策宣传力度。
同时,我们也希望包括小微企业在内的建设单位能够自觉履行环评和环保的主体责任,不要在金山银山和绿水青山之间做选择题,与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相向而行,我们也将依法加强监管,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刘友宾:对国务院有关部门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要求并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
对有关部门开展督察重点聚焦三个方面: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建立健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政策体系情况;二是职责范围内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及其处理处置和推动解决情况;三是落实“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一岗双责”情况。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对部门督察也是如此。但考虑到部门的特殊性,在督察方式方法上作了针对性调整,特别采取了自查与督察相结合的方式,在督察组开展督察的同时,被督察部门围绕督察的重点方向同步开展自查工作,做到自查与督察协同推进,自查报告与督察报告相向而行。
选择国家能源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两个部门开展督察试点,是经党中央、国务院研究确定的。这两个部门在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的蓝天保卫战、长江大保护、黄河生态修复等重点工作中承担重要职责。选择这两个部门开展督察试点,不仅有利于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而且在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方面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要求,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好后续部门督察工作。
刘志全:谢谢您的提问。近年来,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并持续深化环评领域“放管服”改革,在环评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各方面取得积极进展。简政放权方面,一是精简审批事项,环评涉及的5项行政许可中,仅保留建设项目环评1项。二是减少审批数量,将占环评总量80%左右的登记表项目改为备案,10分钟办结。三是压缩审批时间,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全国平均审批时间已压缩至法定时限的一半。强化监管方面,一是严把项目环境准入关,严格依法执行“五个不批”要求。二是出台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后评价等管理办法,推动环评要求落实。三是创新和加强环评单位和从业人员监管,实施诚信记分、曝光黑名单,加快建立以质量为核心、以信用为主线、以公开为手段的信用监管体系。优化服务方面,一是建立三本台账环评审批服务机制;二是对符合生态环保要求的重大项目提前介入,开辟绿色通道;三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网上审批、不见面审批,方便群众办事。
今年以来,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着力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一是制定实施了环评审批正面清单,指导做好疫情期间环评应急保障服务工作,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二是推进生猪养殖告知承诺制审批,助力生猪产能恢复;三是针对石油天然气开采业,印发指导意见,创新提出“区块环评”替代单井环评。截至7月,全国共审批11.2万个项目环评,总投资11.4万亿元,其中,市、县两级合计审批数量和投资分别占全国的98.6%和80.3%。此外,全国共备案登记表44.3万个。其中,基础设施建设、能源行业、民生领域项目及小微企业项目稳步推进,尤其3月份以来恢复性增长态势较为显著。
一是“两新一重”(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投资增长强劲。上半年全国共审批交通项目环评2222个,同比略有下降,总投资1.95万亿元,同比上升9.4%。审批水利项目环评1373个,同比下降5.5%,总投资2544.20亿元,同比上升16.6%。信息、融合、创新基础设施等新基建相关行业增长显著,5G通讯项目备案数同比上涨近30倍;人工智能项目、充电桩项目投资同比分别上升12.4%、14.3%;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投资同比上升164.3%。成为上半年和今后一段时间拉动经济的有力支撑。
二是能源行业绿色发展趋势显著。上半年,全国共审批火电项目环评36个、同比下降44.6%,总投资128.0亿元、同比下降67.8%。其中新建19个,无传统燃煤发电项目,技改项目17个,均为超低排放改造、节能提效改造项目。审批煤炭开采和洗选项目环评375个,同比下降47.1%。审批水电项目环评252个,同比上升53.6%。审批海上油气开发项目环评277个,同比下降2.5%。
三是推进生猪产能恢复。据初步统计,上半年全国约有2.28万个生猪项目完成环评手续,涉及产能约1.57亿头。其中,1302个年出栏量5000头以上的项目中,80%均采用告知承诺制进行环评审批,涉及生猪产能约9500万头,大大缩减了办理时间,我部开展月调度,地方做了大量工作,受到广大生猪养殖企业的欢迎。
四是助力小微企业发展。各地普遍深入开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活动,推行“一对一”帮扶、“点对点”服务,专人包保、跟踪服务,专家下基层、现场办公等服务举措,提前介入,及时协调解决环评编制和审批过程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下一步,我部将持续深化环评改革、优化审批服务,将改革探索制度化,加快推进项目科学落地实施,坚决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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