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是一项系统工程,需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综合考虑大运河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促进大运河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
一是突出大运河文化属性和综合功能,优化生态保护空间格局,以保护自然保护地等运河重要生态空间为重点,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管控机制,严格生态空间准入管理。
二是以保护修复区域生态环境为重点,统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格局、城镇空间布局、产业结构调整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推进分类施策,谋划分步实施。
三是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系统推进工业、农业、生活、航运污染治理,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风险防控等任务。
答: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需全过程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
一是结合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建设,强化用水总量与用水强度双控,大力实施高效节水项目,完善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保障重要河湖生态流量和生态水位以及水质安全,推进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治理,力争实现京杭大运河黄河以北段正常来水年份河道有水。
二是以大运河主轴为生态廊道,因地制宜实施湿地封育保护、退耕还湿、湿地生态补水、生物栖息地恢复与重建,增强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能力,恢复水生生物完整性。
三是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聚焦《规划》提出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以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构建城乡安全供水格局,系统推进工业、农业、生活、航运污染治理。
答:落实空间管控是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的基础,《规划》以核心区内的150个县(市、区)为重点,沿着大运河有水河段两岸划分了1000米范围滨河生态空间和2000米的核心监控区,并提出了负面清单和正面清单,以及要求8省(市)充分利用“三线一单”成果,实施差异化的保护管理政策。
一是优化生态保护空间格局,构建国土空间“一张图”规划体系,以保护运河重要生态空间为重点,分类施策,从源头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严守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确保生态保护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在决策、规划、管理中切实体现生态保护红线的基础定位和底线作用。
二是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深入实施流域控制单元精细化管理,明确考核断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整体推进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核心区应严格实施滨河绿地的生态空间管控,强化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护,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湖泊湿地保护,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遏制煤炭等资源无序开发,保护自然岸线,建设滨河防护林生态屏障,着力打造生态文化地标,建设绿色生态廊道。拓展区应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划,优化空间布局、调整产业结构,落实严格的耕地和水资源保护制度,严格控制污染排放,倒逼产业加快转型升级,为核心区提供好的环境支撑。辐射区应衔接“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治,发展绿色产业,建设生态宜居城市建设,构建水系连通的生态安全保障格局。
三是加强8省(市)“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边界地区环境管控单元衔接,强化“三线一单”在环境准入、园区管理、环境执法等方面的应用。针对大运河有水河段两岸1000米滨河空间、2000米以内核心监控区、核心区,实施差异化的保护管理政策,引导大运河沿线城市产业布局优化调整,推动形成区域绿色发展新格局。
答:在编制《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专项规划》的过程中,我们充分研究了过往流域规划以及《水十条》对大运河所在地的规划要求,并且充分衔接了正在编制的重点流域“十四五”规划,大致总结有三方面特点。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规划》立足于解决群众身边的水环境污染、水生态破坏、生态流量匮乏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同时考虑到要衔接2035年美丽中国和本世纪中叶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提出了水质改善的约束性指标,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一手抓污染减排一手抓生态扩容,设计了支撑目标实现的规划任务体系。
二是建设绿色生态廊道。留足生态缓冲空间,因地制宜建设滨河防护林生态屏障和生态休闲景观长廊,严控运河沿线房地产等开发项目,保持传统风貌建筑和自然生态系统相得益彰。在京杭大运河和浙东运河主河道及隋唐大运河等具备条件的有水河道两岸因地制宜建设滨河生态缓冲带,并按照“守、退、补”的原则严格保护,适时开展监测评估,确保其发挥生态效益。
三是生态环境保护与文化带建设有机融合。《规划》中明确建设绿色生态廊道的重点任务,根据不同河段景观特色,系统绿化大运河两岸,增彩延绿,提高重要河段和节点景观水平,营造步道、文道、绿道融合连通的文化景观廊道,为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提供坚实的环境基础。同时,通过弘扬大运河生态文化,挖掘提炼展示大运河沿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生态理念和智慧,以文化引领推动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
答:关于规划的实施,我们考虑主要从落实各方责任,保证相关规划与本规划有序衔接和加强宣传引导等方面推进相关工作的开展。
一是严格落实各方责任。中央层面,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职责,增强部门间协调联动,主动对表、积极作为、分工协作、共同发力,构建齐抓共管大格局。地方层面,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地方政府要把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第一责任人,落实各级河长制、湖长制,推行林长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完成。
二是落实其他相关规划与本规划目标和任务的紧密衔接。在编制其他相关规划过程中,涉及到大运河文化带的,要做到与《规划》相衔接,在相关规划目标和任务中充分落实《规划》的相关要求,确保《规划》任务的落实。
三是加强宣传培训。综合运用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短视频等多种形式传播贴近大众、通俗易懂的大运河生态价值理念,不断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打造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体验和实践活动,引导和动员社会各界积极践行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同时也欢迎众多的社会团体能够积极参与进来,为共同保护大运河出谋划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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