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的提法比较宽泛不够集中,如果将所有大江大河作为整体立法,在操作层面很难做到。在国际上,“一条河川一部法律”是近现代水事立法的重要经验。
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这是中国第一部流域保护法律。
四年前的2017年3月,全国“两会”召开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首次提出“关于制定长江保护法的议案”。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记者专访了周洪宇。
记者:你是什么时候开始关注水污染问题的?
周洪宇:2003年,我首次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决心要提出一些有利于社会发展、有利于民生的建议,作为自己的履职成果。2004年,一系列严重的水污染事件经由媒体曝光,引起社会各界广泛热议,也引起了我的关注。由此,我便把水系污染治理纳入调研范围。
记者:调研有哪些发现呢?
记者:随着调研的深入,我发现我国的水系污染情况十分严重,一组组数据令人触目惊心。
2004年淮河污染严重反弹,主要水质污染指标已达到或超过历史最高水平,流域约60%为劣五类水质,污染由地上波及地下,直接影响1.3亿居民生活。
2020年7月10日,长江水位超过28米,长江救援队的队员在江里练习游泳。 (南方周末记者 翁洹/图)
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检查发现,中国七大水系中劣五类水体占三成左右,水体已经失去使用功能,成为有害的脏水,连农业灌溉都不行。水利部公布的数据表明,我国70%以上的河流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江河的水污染形势十分严峻。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即现在的环境部)公布的资料,我国的河流、河段已有近1/4因污染而不能满足灌溉用水要求,全国湖泊约有75%的水域受到显著污染。大江大河附近建有相当一部分重化工企业,一旦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就会造成重大影响。
记者:由此,你提出了哪些建议?
周洪宇:在2005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我提出了“关于制定大江大河法的建议”,建议明确大江大河适用标准范围,明确处罚办法,理顺管理体制机制。
鉴于全国范围内水系污染问题的紧迫,我在2006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走访联络了多位代表,请他们签字联名,再次提出“关于制定大江大河法的建议”。在湖北代表团审议“十一五”规划时,我明确提出应把制定大江大河法列入“十一五”立法计划。
记者:这个议案后来怎么没有推进?
周洪宇:当时的提法比较宽泛不够集中,如果将所有大江大河作为整体立法,在操作层面很难做到。因为现在的江河有很多部门在管理,除了水利部、环保部、国土部、农业部等涉水部门,长江有长江委,黄河也有黄委会。
在国际上,“一条河川一部法律”是近现代水事立法的重要经验。如美国的田纳西河、欧洲的莱茵河、法国的塞纳河等,都注重流域立法、践行流域治理理念、建立流域共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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