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1日,由清华大学、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等单位牵头制定的《水回用导则》系列国家标准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正式发布。《水回用导则》系列国家标准为首次制定,包括以下3项标准:
(1)《水回用导则 再生水厂水质管理》(GB/T 41016-2021)
(2)《水回用导则 污水再生处理技术与工艺评价方法》(GB/T 41017-2021)
(3)《水回用导则 再生水分级》(GB/T 41018-2021)
《水回用导则 再生水厂水质管理》规定了再生水厂水质管理的相关术语和定义、目标、措施、检测监控与报告及制度,提出了基于风险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的再生水厂水质管理措施,包括风险识别方法、关键控制点设置和管控要求、水质异常应对措施、应急管理措施等内容。
《水回用导则 污水再生处理技术与工艺评价方法》规定了污水再生处理技术与工艺评价的相关术语和定义、评价指标体系、评价程序与要求,提出了技术指标、经济指标、环境指标和可靠性指标的定量和定性评价方法,根据不同类型污水再生处理技术或工艺的特点,明确了评价周期、取样时间与频次等要求。
《水回用导则 再生水分级》规定了以城镇污水为水源的再生水的分级及其基本依据,适用于城镇再生水利用规划、安全管理、效益评价、价格确定、利用统计和标识等。
城镇污水水量稳定、水质可控、就近可取,是可靠的城镇第二水源,利用潜力巨大。2021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九部门印发的《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中,明确了我国污水再生利用的发展目标、重要任务和重点工程,标志着污水再生利用上升为国家行动计划。“十四五”期间和未来15年,我国再生水利用将会得到快速发展,再生水利用规划、设施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市场空间。
《水回用导则》系列国家标准的发布实施将为我国污水资源化利用发展提供重要标准依据,对于加强再生水分级管理,引导污水再生处理技术开发与优化进步,促进再生水行业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标准编制组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标准的宣传、培训、解读和实施推广工作,充分发挥上述标准的行业支撑作用。
声明:本网所有内容,凡注明“来源:水世界—中国城镇水网”或“水世界微信”的文字、图片等,版权均属本网所有,其他媒体、网站等如需转载、转贴,请注明来源为“水世界”。凡注明"来源:XXX"的内容,为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是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对不遵守本声明或其他违法、恶意使用本网内容者,本网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中国水协)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水务发展战略国际研讨会指定网站 国际水协会中国委员会工作网站
全国中长期科技发展十六项专项之一、中国十六大中长期重点专项 - 中国水体污染防治重大专项发布网站
技术支持:沃德高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3-2011 版权所有 京ICP备12048982号-4
通信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城科会办公楼201(100835) Email:water@chinacitywater.org Fax:010-88585380 Tel:010-88585381版权所有: 水世界-中国城镇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