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国高校节水工作经验汇报
会议的预备通知
水协节字[2008]5号
各地城市节水管理机构:
为进一步落实节能减排目标,突出抓好高校节水工作,推进节水型城市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根据节水委年度工作安排,经研究,中国水协节水委拟于近期召开全国高校节水工作经验汇报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主题
推进节水减排,创建节水型校园
二、会议内容
各高校汇报节水型校园工作开展情况,经专家评审后,确定全国城市节水高校示范点名单。
三、参会人员
1、中国水协分管领导、节水委分管同志;
2、各地城市节水管理机构分管高校节水工作的副主任;
3、各市拟推荐作为节水型校园示范点的高校(每个城市至少确定一所高校)节水管理机构负责人。
会议拟邀请建设部、教育部相关业务司局的同志到会指导。
四、全国节水型校园示范点评定相关事宜
1、评定方式
采取各城市节水管理机构推荐,专家评审,中国水协节水委审核、批准命名的方式进行。
2、评定依据
评定依据为建设部《节水型企业(单位)目标导则》。
3、推荐基本条件
(1)已获得省级节水型单位称号的高校,在全国学校节水工作中居先进水平;
(2)通过开展节水工作取得了突出的经济、社会效益;
(3)在节水技术创新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具有示范和推广的价值;
(4)节水工作持续、稳定发展,形成了成熟、先进的管理模式。
4、推荐名额、推荐材料
(1)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推荐3-5家,设区城市推荐1-3家作为活动示范点备选单位。获全国节水型城市称号的城市,可增加1-2个名额;
(2)每所高校应提交不少于2500字的节水工作总结材料,10-15张数码照片等辅助材料。
(3)展示材料。每个推荐高校制作一幅反映校园节水工作开展情况的挂图(X展架尺寸:80×180cm,其中不少于10张图片),由所在城市节水管理部门带到会场统一展示。
五、会议有关事项
1、请各城市节水管理机构将全国高校节水工作示范点推荐表与高校节水工作总结材料、照片于10月10日前发至节水委电子信箱;
2、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人:中国水协节水委 张东丽 周红霞
电话:0531-82060029(兼传真) 0531-87940304
邮箱:jsw2616@163.com
附件:全国节水型高校示范点推荐表
二○○八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
全国节水型高校示范点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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