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协节水委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0年8月13日)
2010年上半年,水协节水委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中国水协的领导下,在各副主任单位和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根据中国水协地方协会秘书长会议精神,结合城市节水工作特点,对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进行了分解,确定了具体的办结时间、承办人和责任人,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规范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工作
今年是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年。为认真组织好第五批国家节水型城市的初审、上报工作,节水委根据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通知》(建城[2006]140号)要求,起草了《2010年节水型城市申报工作的考评方案》和《2010年申报节水型城市的通知》,从申报时间、专家初审、现场审查等方面、环节进一步细化、深化,为做好今年节水型城市申报和考核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定后已经印发全国。各地申报城市根据《通知》要求,积极准备节水型城市申报材料。目前,节水委已收到贵阳、昆明等城市邮寄来的节水型城市申报材料。
二、扎实做好“2010年城市节水宣传周”宣传活动
为切实做好2010年第十九个“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活动,进一步加强城市节水宣传,推动城市节水工作,节水委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做了以下工作。一是研究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结合城市节水实际,起草了《2010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工作方案》,住房城乡建设部在此基础上修改印发了《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工作的通知》。二是创新城市节水宣传形式,确保节水宣传新效果。为加大城市节水宣传工作力度,展示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成效,进一步推动城市节水工作,节水委协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中央电视台《绿色空间》栏目共同策划了5集系列电视专题片《节水与城市》。这是一部集科技、科普相结合的栏目,将国家的方针政策以讲故事、析案例的方式展示给观众。节水委积极参与,向北京、上海、济南、青岛、武汉、厦门等5个城市下发《关于配合做好<绿色空间>栏目拍摄工作的通知》,分别从再生水利用、雨水利用、工业企业节水、海水淡化、节水与城市生态环境改善、节水型器具普及等方面展示了城市节水取得的成效。中央电视台CCTV-10《绿色空间》在“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活动期间播出了这五期专题节目,节水委及时向各省市、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出《关于组织收看<节水与城市发展>系列专题片的通知》,请各地组织城市节水主管部门、节水办和有关单位收看,收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三是开展了城市节水行业基础资料的统计工作,向40家国家级节水型城市下发了《关于报送城市节水有关统计数据的通知》,并汇总城市节水的相关基础数据上报建设部,为建设部城市节水决策提供了依据。
三、组建了全国城市节水专家库
为适应城市节水的发展要求,提高城市节水管理水平,促进节水技术进步,节水委向各地节水管理机构、相关院校、规划(设计)院、科研院所发出通知,组建了全国城市节水工作专家库。目前,涵盖了有关行业、工业节水、科研院所等各行业的城市节水专家库已汇总后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四、采取各种形式为会员单位提供服务
今年是国家级节水型城市验收年,节水委充分发挥联系各方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帮助各地开展节水型城市创建活动,及时为会员提供的服务。先后为昆明、深圳、苏州、济源、长沙县等地市联系学习交流城市,提供《创建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方面的咨询和指导,帮助相关城市规范创建工作资料,提高创建工作的水平。
五、精心组织“漏损控制与综合节水专题论坛”
节水委积极参与今年中国水协年会的筹办工作,目前已初步确定天津、南京、济南、厦门、桂林等城市在“漏损控制与综合节水专题论坛”上,从节水型系列标准创建过程与创建成果、节水保泉、建设生态城市、加强雨水收集利用、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水平衡测试、中水回用的现状与对策等方面介绍城市节水的经验和成果。
六、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协助做好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验收工作。
根据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通知》(建城[2006]140号)要求,协助建设部汇总节水型城市申报材料、组织专家审查材料以及现场考核验收工作。
(二)组织召开三个会议:
一是召开宾馆节水经验展示会议为进一步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节水委定于9月底在苏州召开宾馆节水经验展示会议。会议相关事宜正在积极筹备中。二是城市节水科研成果经验交流和优秀论文评选会议。三是节水委年会暨“三同时”经验交流会。这两个会议也在筹备中。
(三)是广泛发展会员单位
广泛吸收节水管理机构、科研院所加入中国水协,使城市节水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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