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节水工作委员
关于申报2010年度城市节水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城市节水管理机构:
2010年各城市节水管理机构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开展城市节水工作,在节水型城市创建活动中,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充分调动各部门和城市节水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研究,中国水节水委决定对2010年度城市节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围
(一)先进集体:国家级节水型城市的城市节水管理机构
(二)先进个人:各城市节水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
二、名额分配
国家节水型城市节水管理机构地级以上城市3人、县级市2人,省级节水型城市节水管理机构地级市各1人。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落实科学发展观,城市节水工作有新举措;
2、认真实施城市节水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在节水型城市组织建设、制度建设、载体建设中成绩显著;
3、积极理顺节水管理体制,节水管理网络健全,节水管理能力较强;
4、在城市节水工作中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开展有序,取得实效。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严格执行供水节水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2、热爱城市节水工作,积极负责,有开拓创新精神,在节水技改或节水科研项目中有突出贡献;
3、加强部门协调和配合,在推进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中成绩显著。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1、先进集体由各城市节水管理机构对照评选条件填报《2010年度城市节水先进集体申报表》(一式二份,见附件1),由上级节水主管部门盖章;
2、先进个人由各城市节水管理机构推选,填报《2010年度城市节水先进个人申报表》(一式二份,见附件2),由本单位和上级节水主管部门盖章。
3、望各地城市节水管理机构认真组织,2010年度城市节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经中国水协节水委审核批准,在中国水协节水委年会上表彰后,节水委将推荐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相关会议上进行表彰。
4、《2010年度城市节水先进集体申报表》和《2010年度城市节水先进个人申报表》于2010年12月10日前发送至节水委邮箱,同时快递到节水委,因时间延误未能申报的,后果自负。
联 系 人:中国水协节水委 周红霞
济南市经五小纬四路46-1号506室 邮编:250001
电话:053187940304
邮箱:jsw2616@163.com
附件:1、《2010年度城市节水先进集体申报表》
2、《2010年度城市节水先进个人申报表》
中国水协节水委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1、《2010年度城市节水先进集体申报表》
2010年度城市节水先进集体申报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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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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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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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责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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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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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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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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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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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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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事迹(不足可另附)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节水委
审批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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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010年度城市节水先进个人申报表》
2010年度城市节水先进个人申报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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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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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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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事迹(不足可另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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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
年 月 日 |
上级主管
部门意见 |
年 月 日 |
节水委
审批意见 |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