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会议暨
2011中国水协节水委年会 会议纪要
2011年11月16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全国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会议精神,交流和探讨城市节水的先进理念与管理经验,提高城市节水管理水平,推进节水减排,中国水协节水委于11月16日在天津召开了“贯彻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会议暨2011年中国水协节水委年会”。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李振东会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建司张悦巡视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资司节水处杨尚宝处长、中国水协丁五禾副秘书长、中国水协节水委周善东主任、天津市水务局李文运副局长等领导出席了会议。来自全国直辖市、省会城市和已获得国家节水型城市的相关部门领导和节水管理机构的100多位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国家节水型城市中:唐山、海阳、胶南、龙口、昆山、吴江、济源、绵阳、宝鸡、桂林市未参加会议)。
会议由丁五禾副秘书长主持,李振东会长、张悦巡视员、杨尚宝处长分别做了重要讲话。中国水协节水委周善东主任向大会汇报了节水委的工作情况;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张雅君教授讲解了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修订情况;天津、北京和苏州节水办分别从推进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科技节水、创新节水管理新机制等方面进行了经验交流,与会代表对节水委工作报告、领导讲话以及《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进行了广泛讨论。会议对中国水协节水委的工作给予了积极评价,对各地城市节水管理机构的工作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今后工作提出来很好的建议。会议纪要如下:
一、全国城市节水工作面临新机遇、新挑战。中央一号文件对节水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全国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会议对城市节水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中编办文件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城市节水工作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城市节水工作是促进城市水环境和水生态建设,确保城市运行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事关民生大计,有着显著的经济效益,既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有力保障,也是应对城市缺水问题的战略选择。要本着回顾历史、总结提高,面对现实、改革发展,面向未来、不断创新的原则,以创建节水型城市为抓手,努力开创全国城市节水工作新局面。
二、进一步做好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全国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会议对做好新时期城市节水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这次会议是全国城市节水工作新的里程碑,对推动全国城市节水工作将发挥重要的作用。全面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创新工作机制,实现城市节水工作新突破,是明年城市节水工作的主旋律。节水委将分解、细化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集中全国城市节水同行的智慧和力量,抓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并通过政策研究、典型培育、行业交流等方式和途径,为推动城市节水工作再上新水平做出积极努力。
三、做好新修订的《节水型城市考核办法和标准》的宣贯工作。节水型城市创建活动极大地促进了全国城市节水工作的发展,丰富了节水工作的内涵,节水型城市这个称号,已经成为城市节水综合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节水委将结合新修订的《节水型城市考核办法和标准》,引导各城市将节水型城市创建与城市发展战略联系起来,真正把城市节水当做一件大事来抓。同时,节水委将通过开展宣讲人员培训,选择部分城市开展新标准套改试点等途径,推动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持续发展。
四、继续搞好城市节水宣传工作,积极培育城市节水文化。通过充实丰富中国水协的门户网站、节水先进单位和个人表彰、典型经验的交流以及推广宣传国家节水型城市形象等活动的开展,不断创新城市节水宣传的方式方法,真正使城市节水的理念深入人心,在此基础上,逐步培育城市节水文化。
五、进一步加强城市节水的基础性工作。要加强城市节水管理制度、技术标准、行业规范建设。继续搞好水平衡培训工作,深入开展水平衡测试服务单位能力评价工作。要推广行业节水经验交流、强化城市节水“三同时”管理制度。 会议还围绕下一步的工作,向主管部门提出了一些建议,如 进一步加大对城市节水的资金、项目支持力度,制定节水型城市的奖励政策;加大城市节水法规建设力度,制定“三同时”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尽快修订节水型企业(单位)目标导则,出台节水型小区标准;《节水型城市考核办法和标准》中的部分指标要考虑地区差异,工业废水处理达标排放率达100%,显得过于绝对;结合当前进行的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明确城市节水管理机构的性质、职责,努力建设一支能打硬仗的城市节水管理队伍,切实提高城市节水管理水平。
中国水协副秘书长丁五禾作了会议小结。大家一致认为,此次会议选择的时机好、召开的时间好、交流的典型好、会务组织得好,是一次高效务实的会议,是一次凝聚意志、振奋精神的会议,对于拓展城市节水工作思路、创新城市节水工作机制、提升城市节水管理水平,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会议取得了圆满成功。全体与会代表对天津市水务局和天津市节水中心为本次会议所做的精心准备和周到服务表示衷心感谢!会议确定,2012年度城市节水经验交流会暨中国水协节水委年会在成都市召开,成都市城市节水办王博川主任做了表态发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