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城市节水管理工作
促进杭州经济可持续发展
杭州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杭州市是浙江省省会,全国重点风景旅游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杭州城市节水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经各用水单位和市节水办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自2008年杭州市主城区全面恢复用水计划管理以来,计划用水单位已达1600余家,全市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从2008年的85.42%提高到2010年的88.01%,非居民生活用水重复利用率从2008年的64.23%提高到2010年的64.91%,城市节水工作成效明显,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循环经济和低碳城市建设,保持了我市“国家节水型城市”的荣誉称号。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节水工作目标
为认真贯彻落实《杭州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以及对主城区非居民用水单位实施用水计划管理,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和打造“低碳城市”的奋斗目标,加强对城市节水工作的领导。一是完善管理机构。根据2006年节水型城市省级复查中提出的整改要求,在市编委的支持下,经过调研,在杭州市公用事业监管中心增挂杭州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的牌子,与杭州市公用事业监管中心合署办公,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模式。新增人员编制8名,内设节水机构从原来的一个科室增加到三个科室,定人、定岗、定责,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加强节水管理力量。二是明确工作目标。城市节水的用水计划管理工作从取消到恢复工作难度很大,为积极推进我市城市节水管理工作,稳步推进非居民用水单位(企业)用水计划管理,我们始终坚持城市节水管理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理清思路,明确目标。确立了“积极、慎重、分批、求实”的工作原则,稳步推进和扩大计划用水单位;制定了“依法、规范、公开、服务”的工作标准。实行阳光权力,公开事务,接受社会监督;明确了“让用户满意、让领导放心”的工作目标。工作中,由于我们始终坚持积极、慎重、分批、求实的工作原则,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公开事务,服务企业,不折不扣,扎扎实实的落实市政府的节水规章和政策,城市节水的用水计划管理工作开展顺利,2007年,杭州市公用事业监管中心被建设部授予“城市节水突出贡献奖”集体荣誉称号。
二、完善规章政策,科学节水计划管理
城市节水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的工作,为使恢复后的用水计划管理工作稳步推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我们依据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科学计划管理,坚持依法管水,依法节水,强化服务。一是规范审批程序,公开工作流程。制定并出台《关于杭州市区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费征收管理办法》,明确计划核定、调整、考核及超计划收费的条件和流程,并汇编成《杭州市城市节水服务手册》公开发放,增加社会认同度和理解度,打好管理基础。二是科学核定计划,保障经济发展。根据《杭州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遵循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按《杭州市生活用水定额》标准合理核定非居民生活用水单位的用水计划,“两上两下”征求用户及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经市政府批准后在杭报上公布;另一方面,紧密结合特殊行业企业实际情况,制定适合企业发展的用水计划,如工矿企业,按前三年实用水量的平均值核定计划,对近三年生产高速发展、用水成逐年上升趋势的工矿企业,经检测,在确保单位内管网不漏水、不浪费的情况下,我们根据企业单位产品耗水量的平均值计算当年实际所需水量,保障企业的生产发展所需。三是明确调整程序,实施动态管理。确保计划为市场服务,允许企业根据市场变化和生产实际,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计划调整申请。市节水办会同该企业的上级管理部门按计划调整程序和条件审核,并依法做出计划调整决定。四是严肃计划考核,强化收费纪律。计划一旦确定后,就成为刚性指标,严格执行。对一些由于估表、消防等一些符合减免条件需要减免加价收费的,则由财政、物价和节水办三家联合确认审批,杜绝加价收费上的自由裁量权。
三、强化技术服务,引导企业合理用水
建设循环经济,打造人水和谐的生态城市和环境友好的生活品质之城,只有调动各用水单位的节水积极性,才能把各项节水措施落到实处。我们一是积极主动上门帮助指导用水单位自行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解决测试中存在的问题。对因各种原因一时难以开展水量平衡测试的单位,经核准允许适当推迟测试时间,方便用水单位,2009年、2010年分别完成水平衡测试报告书备案50余家。通过主动上门,加强用水合理性分析,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如:杭州中美华东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不同品种发酵温度的差异,实现深井水二次综合利用,每年减少开采深井水40万吨;新华纸业有限公司8号机组的白水回用及深度处理工程,年节水42.6万吨。我们还对浙一医院、龙翔大厦等200余家企业(单位)近500余台冷却塔进行测试,对其中飘水大、冷效低的冷却塔进行技改,提高了间接冷却水的循环率。通过测试,落实大、小节水技改累计650余项,节水近3.5亿吨,节约水费10.5亿元左右。同时,二是对连续两次发生超计划的用水单位,我们基本做到上门调查,提供节水技术服务,帮助解决不合理用水问题。如:国家西溪湿地公园一期发生超计划用水加价收费高达8万元后,我们及时上门查看和检漏,通过改造漏损管网,年节水32万吨,不但杜绝了超计划用水现象,当年还为该公园水费100万元。三是加强节水产品推广。开展公共建筑等大型生活用水单位废水改造,淘汰落后的用水器具,推广应用节水器具,改造节水洁具,免费提供节水限流器1万个,取得明显的节水成效。四是加强节水培训,在本市开展各种节水技术和管理知识的培训,累计45期,有2500余家次,受益人员3500余名,提高了全市各行业从业人员的节水管理水平,为更好地开展城市节水管理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
四、创建节水先进,引导社会节水意识。
以创建节水型城市为载体,积极开展节水宣传活动和创建活动,树立节水先进典型,引导全社会的节水意识。一是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校园、社区、家庭的创建和评比活动。先后有77家企业(单位)被评为省级节水型企业,19家社区被评为省级节水型社区。通过创建培育了一大批节水先进典型。二是组织开展节水先进评选。根据《杭州市城市节约用水奖励办法》,我们组织开展了全市节水先进单位和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工作,2009年、2010年有76家先进集体和200个先进个人受到了表彰,通过树立节水先进典型,鼓励和调动广大用水单位节水工作积极性,营造全社会节水氛围。
五、结合节水宣传周,做好节水宣传工作。
开展城市节水,节水意识非常重要。节水宣传不能仅停留在空喊“人人有责”,关键是把握以人为本,从人们的需求来要提高人们对水环境的保护意识,从而提高人们节约用水的自觉性,逐步养成良好的用水习惯。对此,我们一是抓好节水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在宣传节约用水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外,大力宣传我国、我省、我市的水资源现状,针对丰水地区面临水质性缺水的严峻形势,创刊杭州市《城市节水管理专刊》,介绍杭州市的节水现状和动态、发布节水新技术的信息、进行节水先进经验的交流,建设节水网站,利用数字城管的平台加强节水动态监测。二是在上级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建立节水宣传专项资金,坚持利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世界环境日等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和网络系统的“浙江在线”开展形式多样、力求实效的节水宣传。同时针对不同的用水性质和对象:如企业用水、学校用水、社区家庭用水,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型校园、节水型家庭、节水型社区的创建和评比活动。主动积极的进学校、社区、广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与浙江大学开展声势浩大的大学生节水宣传周系列活动;与“中萃公司”开展小学生节水征文、节水小发明的“爱水、惜水、节水”夏令营活动;与“陶都实业公司”开展“老年长跑队环湖长跑节水宣传活动、设计师登山节水活动、自行车队北京节水千里行和环浙江节水行”的节水百万大行动活动,取得了很好的节水宣传效果,也得到了建设部、建设厅领导的支持和肯定。2007年我市的节水宣传活动被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报道,组织开展的第十六个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活动荣获中国水协“优秀组织奖”和“优秀创意奖”的荣誉,取得很好的节水宣传成效。
总之,加强城市节水工作,是巩固提高我市创建全国节水型城市成果的具体要求,也是我市保护生态环境,提高用水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和必然选择。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2011年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工作的通知》(建城水函〔2011〕26号)的有关要求,今年6月底前,我市将完成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迎检工作,我市将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实现保护水环境、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建设循环经济、低碳城市不断努力,不断巩固“节水型城市”的创建成果,使城市节水工作再上新台阶。 |